不能7天无理由退货?违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电商七大不公平条款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整治规范移动电商规则协议》,通过对36家APP、小程序等移动电商经营者使用的127份规则协议的集中审查,共梳理出如下7大类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不公平格式条款一:

带有“随心退”标签的商品可以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未带有“随心退”标签的商品退款,商品有效期内将收取20%违约金。


点评意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前述条款擅自限定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法定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不公平格式条款二:

本平台对提供的服务和信息可能包含错误内容,对用户使用平台而造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平台对提供的服务和信息不作保证,不论什么情况对用户使用平台造成的直接、间接、偶尔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法律责任,即便被事先告知损害的可能性也是如此。


点评意见

《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据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尽到审核义务、管理义务,对于未尽到审核义务、管理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的责任。而该条款违反了前述相关规定,免除了平台经营者自身的责任。



不公平格式条款三:

因VIP用户未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的,平台有权取消VIP会员资格,无须退还会费或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补偿。

类似条款:若你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资料,或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该资料是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提供服务,或限制你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评意见

当用户填写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时,平台经营者应当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户完善相关信息


而该条款对用户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时,一律设定平台可终止服务且不退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有违公平原则,加重了用户的责任,同时也扩大了平台经营者的权利



不公平格式条款四:

无论何种情况下,平台对由于信息网络维护、信息网络维护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不承担责任。


点评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述条款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将“信息网络维护故障”“电脑、通讯故障”“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等情形都纳入了不可抗力范围,作为平台经营者的免责情形,免除了平台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公平格式条款五:

平台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举报你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点评意见

根据《电子商务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平台经营者接到他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举报,对于有初步证据的,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同时通知平台内的经营者,并根据平台内经营者的陈述、申辩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据此,并非只要有投诉举报,平台经营者即可一律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删除、屏蔽,直至对相关账号予以限制使用、封禁、注销等处罚。该条款过于绝对性的表述,有可能会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利



不公平格式条款六:

公司可能和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责任,则公司可将用户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点评意见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交易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依法配合监管执法活动外,未经被收集者授权同意,不得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而该条款设定平台可以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违反了前述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扩大了平台经营者的权利



不公平格式条款七:

除非你阅读并接受本服务协议所有条款内容,否则你不能注册用户并使用APP的服务,若你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APP服务,并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点评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平台服务协议含有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用户有权提出异议并可要求其修改。


而该条款设定无论协议内容是否公平、合理,用户只能“要么接受,要么走开”,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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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04

标签:条款   不可抗力   经营者   义务   公平   消费者   理由   格式   责任   商品   用户   市场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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