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4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新政解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副科长崔洪明用“一升二降三不认”归纳了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要点。
贷款额度上调两项内容:一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5万元,上调到60万元,二是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超低能耗住宅的贷款额度上调到70万元。
下降调整三项内容:一是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下调到30%;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调整为6个月,三是将商转公贷款规定的在商贷时达到“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规定调整为:在“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住房套数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购房,在贷款还清后出售的,及全款购房后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的房屋套数为标准认定住房套数。
(烟台广播电视台)
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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