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骑行共享电动车多次违规将被“拉黑”

视频加载中...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海玲 通讯员 张骋 摄影报道)共享电动车不能随意停放或恶意破坏,即日起,按照月度统计,如果共享电动车用户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经企业平台数据比对、汇总、去重分析,用户会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面临不同等级的禁行限制,直至永久级。

9月20日,记者从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共享电动车第三方管理公司、山东小骋科技有限公司获悉,为规范共享电动车的停放,他们将对违规停放行为实施专项整治限制措施。这些违规行为包括:在南大街和滨海路主路违停,在市中心非规定停车点位违停,将共享电动车停放在机动车道及马路沿石下,恶意破坏共享电动车等。共享电动车企业将对违规骑行人联合限制骑行措施,一般限制分为48小时、7天、15天、30天、永久禁行5个等级。针对被纳入限制骑行名单的用户,企业会在骑行当月通过短信、APP订单推送等多种形式,提醒骑行人多次违规停放将会被联合限制骑行。

山东小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骋介绍,他们将会同四家共享单车车企,逐步实施联合限制措施的严格标准,加大对各种违规停放行为的联合限制力度,扩大违停用户信息采集范围,完善用户违停信息采集方式,使月度限制骑行名单更趋精确、合理。

据张骋介绍,目前,共有4家车企、近万辆共享电动车在市区运营,设置供市民骑行所需停车点位390余处。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纪春艳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柳林   电动车   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   月度   单车   行人   市民   措施   用户   企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