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房地产问题向农村转移?让农民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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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浙江温州龙港市在13个社区试点改革,让当地农民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可以提取该公积金用于买房、建房。

这一试点,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有力举措,先行先试,做一个样板出来。按理说,在东部地区省份来说,让农民农民缴纳住房公积金,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这是好事,但还是引起不少争议。

公积金对农民到底是好还是坏?

现在的房地产问题向农村转移,房子卖不掉,就找农民接盘?

其实,这是当下现状,为了刺激房地产经济,各地政策一日游,频频露头,形势逼人。但是,让农民交住房公积金,有多少人真的会接受?

作为一种长期的住房储蓄,是从1999年4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于缴存的个人而言,它的好处就是可以获得比商业贷款利率更低利息的贷款。所谓的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改革试点,就是农民可以与在企事业的工作人员一样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享受相应的权利。

根据龙港市规定,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纳入公积金缴纳对象,包括大多数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此外,龙港市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人民币)。

据悉,龙港自2019年撤镇设市以后,城镇化率、市民化率大幅度提升,真正在田里干活的农民非常少,大多数都是自己打工、做生意。因此,他们的收入基本稳定。在连续缴存6个月后,还可享受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从当地实际情况来看,试点起来,对农民还是好事,有利于农民或农民工市民化进城,促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但是,还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农民实际需求为准,而不是惦记农民口袋两糟钱,祸害农民,而是要提升农民切实福利基准。除了像浙江这样的东部地区,先行先试,相对而言还靠谱点;要是放到欠发达地区,或者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没人几个农民愿意接受,除非有真心意愿进城落户的农民外,势必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总之而言,中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农民还是以务农为主,因此,其收入存在着很大的季节性变化。要是真让农民缴纳住房公积金,有点不靠谱,不合时宜。

此外,尽管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少了一半,但是额度不足以覆盖房款。现在,农民手里有宅基地,但却要再背一个巨额房贷,如此来看,省下的利息就相当微不足道了。

平心而论,在中国楼市长达20年的牛市中,都从未想到让农民享受低息福利,房价疯涨的时候跟农民没关系,房子卖不出去,却想到农民了,这个时候给他们优惠购房,更像是接盘,却有不公之处。

那么,公积金对农民公平吗?

公积金的本质是一个资金池。以前,它是由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创造的,现在把农民也加进去,大家一起存钱把资金池做大,然后谁需要就去贷款。这实际上是更有利于扩大住房资金来源,缓解部分地区流动性紧张问题。而对大部分农民而言,其买房的机会和频率远不如城市大。

虽然,每月的缴纳金不算多,可对农民也是一个支出,会压缩农民的现金流,更何况要存很久才能提取,不管未来是通缩或通胀,对他们的影响都最大。以前,家电卖不掉就家电下乡,汽车卖不掉就汽车下乡。如今,房子卖不掉也要下乡了。农民似乎一直扮演着“最后的买单者”的角色。

再说,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真正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或农民工,还是少数,这就是一个选择性问题,或城或乡,何去何从,等着农民选择。

最后,希望各地政府,在制定新政策之前,还需实事求是,接地气最重要,先考虑好如何保障农民的权益,完善相关配套福利,再逐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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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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