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多家知名P2P平台涉及“侵权式”催收和非法交易个人信息

网友爆多家知名P2P平台涉及“侵权式”催收和非法交易个人信息

近日,多名网友爆料接到自称支付宝、苏宁金融、拍拍贷、恒易贷、分期乐、佰仟金融等多家网贷平台委外的第三方“身份不明”,而且在催收的过程中拒绝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和所隶属主体信息,还涉及到了与债务无法的亲属好友、通讯录、通话记录等关联人员。

甚至还有网友称,这些“身份不明”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是如何获取的,如果是P2P平台向他们提供的话,我们并未授权和授意其进行个人信息的转让,更何况,这些“身份不明”人员我们都不知道是谁,而在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中明确的可是合规的催收公司,我们也多次要求P2P平台提供这些“身份不明”人员所隶属的公司基本信息,但是均遭到了P2P平台拒绝,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网友爆多家知名P2P平台涉及“侵权式”催收和非法交易个人信息

说实话,这些P2P平台何止违反该规定,甚至于在用户下载安装其客户端时被强制性授权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现在也成为了这些第三方要挟我们的工具,甚至我们其中有很多人依据法律规定的利率偿还完债务了,但是因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债务,他们至今每天还在遭受着“身份不明”人员的非法侵害,除了违反上述了两条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些P2P平台还违反了合同法第200条,在发放贷款时预先扣除了相关的费用,俗称“砍头息”,而在用户还款时,还要把他们扣除的“砍头息”还了,等于说是双向扣款模式。

依据民法典和《合同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而这些P2P平台不仅在发放贷款时候预先扣除了“砍头息”,还在后期逼迫用户偿还被扣除的“砍头息”,其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网友爆多家知名P2P平台涉及“侵权式”催收和非法交易个人信息

网友还表示,我们一直都在质疑P2P平台委外的第三方“身份不明”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行为,不具备合规催收资质和催收人员的职业素养,在催收的过程中他们利用互联网拨号软件、短信群发软件、P图软件等多种违法软件对于用户实施侵害行为,而且还导致了多名逾期用户受到了“身份不明”人员的严重侵权行为。

我们希望在中国这个法治国家,相关部门能看到这些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规范信贷催收市场秩序,杜绝公民个人信息在“黑市”非法流通,对于已经形成侵权责任的公司或个人依法进行追责,归还中国公民一个健康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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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网友   平台   利息   债务   相关规定   合同法   知名   身份   人员   用户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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