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餐饮、零售、旅游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日前制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共分7大类、43条款政策。

2022年我省将对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四类)、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文体和娱乐业(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居民服务业纳税人,坐落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起至解除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止,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线上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办税服务场所,申报享受优惠。


全省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各市(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级餐饮业、零售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员工列入重点人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2022年各市县政府给予餐饮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各级餐饮业主管部门将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主动让利,进一步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推广和宣传费用,对优质小微餐饮用户给予一定引流支持。各级零售业主管部门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市场建设,科学布局商贸流通骨干网络,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待报请文旅部批准同意后,将暂退比例提高到90%。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活动策划、现场服务、嘉宾接待以及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交由旅行社承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承接过程中,通过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服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等。

来源:冰城+客户端

记者 张立馨

全省餐饮、零售、旅游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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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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