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米辞退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终审败诉,冲上了热搜榜,有1.2亿网友围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何某于2019年5月27日入职小米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到2022年5月31日,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2020年11月4日正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小米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这里有两个关键字我们今天来讲讲:不能胜任工作和绩效考核
很多公司在季度或年度都会做末位淘汰,或者叫绩效排名,271定律等等,其最终目的可能就是想做人员优化,那这种情况我们打工人怎么应对?
先来介绍一下什么叫271定律?就是把员工分成3类:
20%的最优员工,一般是指公司的核心成员和骨干;
70%的普通员工,是公司里存在的大多数,能力平庸,表现普通;
10%的“最差”员工,就是公司想要淘汰的少数人。
大家都说疫情年有3样东西一定要保住:保住绿码,保住工作,还有健康。万一我们在公司的绩效排名排在了末位的10%怎么办?不要慌,看上面的案例,公司如果以不能胜任工作这条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满足3个条件,否则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公司必须对你进行重新培训或者调岗;
3、如果重新培训或调岗后,不能胜任原岗位或调岗后的新岗位。
有人可能会问,我还在试用期公司就通知我不能胜任工作,达不到转正要求要辞退我怎么办?
同样的,公司也需要出具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这个很难界定,公司一般都不采用),或者证明你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等。(入职或培训期间需要签名的文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条款)。
如果公司和你有书面约定转正的标准,比如在offer中约定试用期内需要完成哪些工作,开发多少客户或者主导制定流程标准等,而你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要求,那么公司就有理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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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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