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业务收入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31日截止,目前已经进入倒计时。如果还没有完成,请跟小博一起操作吧!
一、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营业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适用表格为《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经营所得的,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营业管理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适用表格为《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表格C)》。
二、申请报关的方式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扫码实名。
(2)点击我要办税
(3)根据情况选择申报《个人所得税业务所得税申报表(表B)》或《个人所得税业务所得税申报表(表C)》,填写申报表保存发送完成缴税。
注: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C)时,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期间和被投资公司的信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注:您只能申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终端),进入系统后,生产经营申报通道会显示在最上方。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板,通过【年度汇划申报】填写申报表,然后保存发送完成纳税。
3、税务服务部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立即进行汇算清缴。
三、支付链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业务所得税申报表》(表B)和《个人所得税业务所得税申报表》(表C)的申报内容,系统会计算业务收入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缴税。如果有,可以通过三方协议、银联在线支付、银行凭证支付、扫码支付四种方式支付。
更新时间:2024-07-24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