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对儿子实行自然后果法教育法院却判其失责背后的故事让人警醒-

我们法院处理了一起初中生流产引起的纠纷案件:13岁少女怀孕,导致宫腔感染,摘除子宫。女孩父母状告男孩母亲失职,要求巨额赔偿。

因为女孩流产前,男孩曾经求助自己的妈妈,被妈妈以“自己做的错事自己负责”拒绝。

法院判定男孩妈妈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

男孩妈妈觉得委屈:“我只是运用‘自然后果法’,让儿子对他自己犯的错负责,难道这不对吗?”

《正面管教》一书的作者简·尼尔森说:如果你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感到痛苦、艰难、失望、伤心,一定是因为方法错了。

那么,“自然后果法”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如何运用才能避免出现偏差和失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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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自然后果法」针对少年儿童,以自己犯的错自己承担作为惩罚手段

“自然后果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亲子教育上提出的著名论断。

卢梭认为:少年儿童的理智尚处于“睡眠”状态,对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进行说理教育和惩罚是行不通的,他主张让儿童通过体验其过失的不良后果,去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学会服从“自然法则”,自行改正

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到一件让他终身受益的事情。

里根小时候砸碎了邻居家的玻璃,邻居索要12美元赔偿,他向父亲求助。

里根父亲认为:打碎玻璃是里根犯的错误,他应该自己承担。

鉴于里根没有钱,他父亲就借了12美元给他,并且要求在一年内如数偿还。

后来,里根通过打工,在约定时间内还清了借父亲的钱。

里根说:这件事情让他学会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每一个家长都有的想法。

我家二宝小学一年级上学期,早上恋被窝,起床拖拖拉拉,几乎每天都是在家催着、路上赶着,才能按时到校。

为了二宝能够自己做到上学不迟到,我用了“自然后果法”。

头天晚上,我告诉她:上学是她自己的事情,她需要自己操心,如果再拖拉只能迟到,迟到了就会挨老师批评。

并且建议她设定三个闹铃,保证她按时起床、吃饭、上学。

二宝设定了三个闹铃,还是迟到了,因为她以为我还会催促她。

二宝被老师批评,罚没一朵小红花。

这件事情过后,二宝基本上养成了按时起床的习惯,一学期下来,再也没有迟到过。

无论是里根的足球事件,还是我家二宝的迟到,家长都要求孩子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这种教育方法,就是“自然后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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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自然后果法」中的家长,只是「退后一步」,不是「缺位」

我表妹的儿子晨晨,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他懂礼貌,讲卫生,作息规律,经常把自己的玩具收拾得规规矩矩。

可是有一天,老师却给表妹打电话,说晨晨的故事读本丢了,晨晨就把同学的书拿走,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

老师批评他,晨晨据理力争,说:妈妈教导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错误自己改。

表妹反思说,这是自己一味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的结果。

在“自然后果法”中,家长在处理孩子的错误时,只是退后一步,做到不越位,不包办,不是放任自流,马放南山。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长却偏离了“自然后果法”的主旨,出现“缺位”情况。

网上有一则案例: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孙因为课堂上与同学打架,老师让他下午带家长到学校,否则就不让他进教室。

中午回到家后,小孙没给父母说老师要见家长,因为碰到这类事情他父母都让他自己解决。

下午,小孙没去上课,他背着书包去了附近的池塘里游泳。

在池塘里,小孙跌落深水中,不幸遇难。

尼采说:一知半解,贻害无穷。

里根打破邻居玻璃的事情中,老里根主动借给儿子钱,在还钱的过程中对儿子监督、约束到位。

在我女儿的迟到上,我给了她设置闹铃的建议,还密切注意她的执行情况。

这些做法,都是站在父母的立场上,退后一步,在适当的范围内监管孩子,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做到了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古人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父母在孩子教育上的缺位,可能导致孩子为了逃避责任,衍生出新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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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运用「自然后果法」,你需要知道这些

“自然后果法”只有一种,孩子却是千人千面。

家长在运用自然后果法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自然后果法」不是万能灵丹,不包治百病。

每个孩子的特性不同,因材施教,才是最适合的。

比如有的孩子丢了书籍,你让他接受自然惩罚,上课不看书,他正不想学习呢,就不适合“自然后果法”。

还需要需要注意的是“自然后果法”是有年龄限制的,它适用的最佳最佳年龄是3-12周岁。

年龄低于3岁的孩子,还没有认知能力,年龄大于12岁的孩子,开始出现了青春期的叛逆,会有心理防御,实施“自然后果法”效用不大。

其次,「自然后果法」不是死板的教条,要根据性别不同、情况不同,有不同的侧重点。

比如男孩子贪玩儿,把衣服磨破了,他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自然后果,就要穿有破洞的衣服。

女孩子出现衣服撕破的情况,往往会马上产生不安、羞赧的心理,这时候她已经意识到错误,家长再要求她穿破洞衣服,不但得不到“自然后果法”的惩罚效果,反而会伤害孩子,影响亲子关系。

第三,「自然后果法」重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一定要耐心帮助孩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家长在实行“自然后果法”的时候,一定不能忽略亲子沟通。

有些家长,标榜自己尊崇自然后果法。一见到孩子做了错事,就怒吼“我不管,你自己干的好事自己去处理”。

这不是在使用“自然后果法”,而是给自己的自私懒惰找借口,这种做法,与冷暴力的结果殊途同归。

正确的做法,是严肃的批评和正面的说服教育与自然后果惩罚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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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我国大教育家孔子主张因材施教。

美国儿童教育学家托马斯·戈登说:没有适用于所有家庭的最佳解决方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好的方案,对另一个家庭来说却不是最好的

“自然后果法”不是葵花宝典,对于孩子,适宜的才是最好的。

在“自然后果法”中受益的家长,不一定是不折不扣遵守这个法则的人,一定是根据孩子情况,因人而用的人。

学习“自然后果法”,做到辩证的取舍,才是王道。

合理使用“自然后果法”,让孩子的问题成为例外,而不是常态。

作者 艾熙子

编辑 丄学号

来源 山伯教育-专注亲子养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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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闹铃   法院   后果   儿子   妈妈   自然   里根   家长   事情   孩子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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