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外形长得格外让人舒服、眼神清澈坚定有力量的男人,文笔之下,能看出读书深度和人生厚度,及其超人的勇气和坚韧意志力、气度,令人仰慕和崇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做的事情是我们鲜少人敢去做,无疑,让人热血。
有人留言问他:“以自力方式横穿大羌塘无人区,羌塘,地球上独有的超级荒原且酷寒的高原,海拨基本在5000米以上,一个人,推着两百斤的自行车,历时77天,经历了一场我们无法想象的艰苦旅程。这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拿生命开玩笑。
他回答是,人生在每个阶段都自己热爱痴迷的东西,有人痴迷绘画、有人痴迷旅行、有人痴迷跳伞、而我现在痴迷的正是在做的事情,只是不知明天还是否痴迷。
是啊,痴迷的时候还觉得它是送命且危险的吗?
文章一篇篇看下来,实属令人震撼,最困难的是缺水。缺水,缺水,有时候雪水下来了,可以攒一些。有时候会遇上毒水,而有时候下一片厚雪,随着太阳消融,水资源大概能支撑三天。有时候找不到,只能用尿液漱口,让口腔黏膜不会干沾。
还有酷寒的气温,粘脚的沙土,脚一踩一提就是两斤泥,自行车轮胎一陷,也是绝望无奈。
暴露的手指可以被酷寒天气冻看见骨关节,久不痊愈。裸露的肌肤也能冻得皮开肉绽。
路上,藏羚羊是他的伙伴,不交流,各自奔向目标。有时会有些野兽,野牦牛、野狼、野棕熊。
夜晚一人露宿单人帐篷,有时候内里随着外界气候变化,帐篷内可以收集半升冰霜。
他每天给自己定的计划是不少于20公里,必须在一定时间走过这片地貌,才不至于被气候变化所困。
作者还是摄影大师,他随处的记录,是我们遥不可及,不敢奢想。只能大饱眼福,心生惊叹。
有人在他更新帖子下面问,遇见野兽怎么办?
他说这个回复是源于自己亲身体会,不是来自于书上。野兽排序:狼-大棕熊-野牦牛-乌鸦。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对于未知的是害怕又警惕,尤其是人类,不做危险动作,它们并不会主动攻击,它们嗅觉在大自然中是识别好坏武器,而人类出现对于它们来说,也是极有风险。
狗爱叫唤,尤其藏民的狗,还爱扑人。着实心烦。
但遇上狼,狼不叫,但一叫血盆大口定咬人。他欣赏狼。
而大棕熊,一般遥遥相望,杂食性动物,看见人和其体型,一般心生警惕,过不了多久就离开。
还有野牦牛,体型庞大,却很搞笑,远远相望,他们就一个个凑近,打量,嗅嗅,他能做的便是心放平静。然而,人有点儿小动静,它们就一惊一乍往后退向远处奔跑。
羌塘荒芜深处的乌鸦体型庞大,曾经瞧见游牧婴儿,如无反抗,就一点点将其啄食。
作者有次瞧见好太阳,将装备拿出晾干,在旁小憩,乌鸦就悄无声息挨近。他说,乌鸦比较可怕。
看完这些,我又心生敬意,作者的观察力和胆量让我仰慕,更多是,他对于大自然野兽态度让我感动。他说,晚上露营睡觉,从不怕野兽攻击也没有野兽攻击。大概是只要心存善意,心生正气,就会心心相惜吧,幸运自然顾之。
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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