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巴中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我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一)侵害游客权益:强迫购物、线上虚假宣传、诱骗欺诈消费、网络胁迫勒索游客的行为。

(二)扰乱市场秩序:旅游景区周边“黑导游”“黑旅行社”、强迫消费的行为。体育、文化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黑势力控制演艺、聚众寻衅滋事,干扰演出市场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演出的行为。

(三)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提供便利的行为。

(四)其他违法犯罪:在文化市场、广电体育旅游行业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恶意索赔、网络敲诈、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 举报渠道

举报网站: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举报邮箱:bzwglj@qq.com;

举报信箱: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收(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广福街2号,邮编:636000);

举报电话:0827-5269661;

现场举报:可前往巴中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及各县(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文旅示范区文旅发展局反映情况。

三 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清晰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联系方式、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门保管,严防泄密。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乱象及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巴中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编制

一审一校:张学忠 黄园园

二审二校:刘华涛

三审三校:杨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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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09

标签:旅游   广电   线索   领域   公告   体育   文化   巴中市   旅游局   黑恶势力   举报人   演出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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