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附加税来了!万亿税种重塑地方财政,企业税负会变吗?
一项关乎数万亿资金的财税改革正在推进,地方财政格局或将迎来重大变化。

2026年8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税费合并为“地方附加税”。
这项改革并非突然出现,而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决策部署。

一、什么是“地方附加税”?“一税两费”如何变身?
地方附加税是一个新设立的税种,但它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在现有税费项目基础上改革而来。
1. “一税两费”的前世今生
现行的“一税两费”包括:
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门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地方教育附加:覆盖全阶段教育,用于修校舍、买教学设备等。
这三项税费有个共同点:没有独立的税基,都是跟着增值税、消费税一起收、一起申报。例如,企业交100块增值税,配套要交的这三项费用大概10块钱。

92. 改革核心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稿,改革将遵循税费制度基本平移、保持税负水平总体稳定的思路。具体来看:
timeline
title 地方附加税改革历程
section 改革前
2025年前 : “一税两费”并行征收
制度碎片化、法律层级不一
section 改革启动
2024年7月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
研究合并三项税费
2026年8月28日 : 发布《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section 未来实施
2026年9月27日 : 征求意见截止
法案通过后 : 正式实施地方附加税
省级政府确定具体税率
二、税率11%-13%:为何设置幅度税率?

1. 税率测算与平稳过渡
根据2025年数据测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平均税率约6.6%,加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三项税费合计的平均税(费)率约为11.6%。
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其中间值(12%)与三项税费合计的平均税(费)率基本相当。这意味着改革后纳税人税负水平总体稳定,不会突然增加负担。
2. 赋予地方适度自主权
设置幅度税率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旨在兼顾全国税制统一性与地方差异性:
财政压力较大的地区:可以适度选择区间内偏高税率(如13%),充实地方税源。
产业培育任务较重的地区:可选择区间内较低税率(如11%),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涵养税源。
专家预测:多数省份可能会选择12%的税率。因为12%与现行加权平均税负11.6%最接近,政治风险最小;且各省决策时会互相观望,12%是最大公约数。
3. 防范税收竞争风险
2个百分点的税率差异不会引发大规模“税务迁移”。但需要警惕“信号效应”——选13%的省份可能被解读为“财政紧张”,选11%的省份则可能被解读为“营商环境友好”。
改革取消了城建税按行政区域分档税率的做法,且幅度空间较小,能够促进税负公平和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成为地方第一大税种:影响几何?
1. 夯实地方财力基础
2025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为5170亿元、2382亿元和1582亿元,合计9134亿元。
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后,该税种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为地方政府履行城市维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职能提供稳定的财力底盘。
2. 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
改革前,部分附加收入存在专款专用的约束;改革后,地方可统筹资金使用,根据地方发展的现实需要配置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法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3. 简化税制,降低遵从成本
过去企业办理申报时,需要分别处理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两项教育附加的申报缴纳工作,多个税费项目叠加,增加了填报、核算、合规管理的工作量。
合并之后,统一税种、统一申报,简化办税流程,有效降低纳税遵从成本。同时,统一的税制也优化了征管流程,提升税费征收效率。
四、企业税负会变化吗?教育投入会减少吗?
1. 税负水平总体稳定
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根据专家分析:
不涉及大的税制和政策调整:纳税人税负水平总体稳定。
税率中间值与原平均税负持平:改革后地方附加税的税率在11%-13%的幅度税率,其中间值与原有平均税负基本持平。
保持制度衔接稳定性:地方附加税立法基本延续了原有三项税费在纳税人、计税依据等相关税制要素上的规定。
2. 教育投入不会减弱
设立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目的是支持地方发展教育事业。合并后是否会影响对教育事业的支出呢?专家们给出了“不会削弱教育支出”的答复。
虽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并入地方附加税后,收入性质发生转变,不再具有教育支出的专用性,但地方附加税作为地方税收收入,仍可统筹用于地方的教育支出。
同时,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的“一个高于、两个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高于4%,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费改税并不会影响教育的整体投入。
五、深度解读:为何此时推进这项改革?
1. 应对地方财政紧平衡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各地产业结构不断变迁,传统税源发生深刻变化,不少地方财政运行进入紧平衡状态。
一方面,新旧动能转换之下,传统产业税源收缩,新经济新业态税源培育尚需时间;另一方面,地方承担着大量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教育民生等支出责任,收支矛盾凸显。
迫切需要夯实地方税收入基础,拓宽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源,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地方财税制度。
2. 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关键一步
过去我国地方税体系缺少规模大、收入稳定的主体税种,地方收入较多依赖共享税。地方附加税立法落地之后,有望补齐这一短板,构建起更加稳固的地方税收入底盘。
这次改革是完善现代地方税体系的关键举措。三项税费合并后形成近万亿级税源,成长为地方第一大税种,将夯实地方财力基本盘,匹配城市运维、民生服务等支出责任。
3.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将原来属于政府性基金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转为税收,通过立法方式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税制的规范性,保障税制设计和征收管理的法治化。
六、未来展望:地方如何“靠自己”?
“中央交出‘定价权’”的表述并不准确。实际上,中央统一确定制度框架和税率区间,地方在这个区间内确定本地区具体适用税率。这意味着地方财政未来面对的是一种有限自主权。
1. 从“抢钱”到“培育税源”
真正发生改变的是责任。中央统一制定制度,地方拥有有限调节空间,同时也需要对本地区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承担更多责任。
税率并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唯一决定因素,真正重要的是税源。地方未来如果想把财政盘子做大,归根到底还是要扩大税源、发展产业、改善营商环境,让经济增长成为财政收入持续增加的基础。
2. 区域竞争新维度
企业选择在哪个地区扩大生产、设立总部或者增加投资,会直接影响当地税基规模。地方如果只是提高税率,却没有相应的经济增长支撑,最终能够增加的财政收入仍然有限。
地方附加税改革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地方以后能不能简单“多收钱”,而是地方财政是否能够逐渐形成稳定、自主、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3. 配套措施需跟进
改革落地之后,后续仍有一系列现实课题值得关注:比如,各地方如何科学选择适用税率,如何避免地区之间税率差异带来的税源流动;幅度税率如何配套约束机制,既保障地方自主权,又防止加重企业负担。
总结
地方附加税改革不是简单的税费合并,而是地方税体系的一次结构性重塑。这项改革旨在应对地方财政紧平衡状况,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对于企业而言,短期内税负水平总体稳定;长期看,地方政府将更加注重培育税源、改善营商环境,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对于公众关心的教育投入,制度设计确保了支出规模不减、保障力度不降。
最后提醒:目前该法案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截止到2026年9月27日),最终制度安排还有待后续立法程序进一步明确。建议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后续通知,以及所在省份的具体税率决定。
更新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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