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选举 独立董事李俊得票率88.84%高于非独立董事王成71.17%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09月28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江宁先生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出席相关情况如下:

统计类别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合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人)3215218
代表股份数量(股)17,756,554112,198,477129,955,0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3.746123.670627.416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相关表决情况:
    叶林玲女士总表决得票数为1,413,722股,得票占比1.0879%,表决结果为未当选;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得票数为319,122股,得票占比0.3417%。
    王成先生总表决得票数为92,493,161股,得票占比71.1732%,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得票数为57,652,484股,得票占比61.7284%。
  2. 选举李俊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15,452,431股,占比88.8403%;反对股数7,648,800股,占比5.8857%;弃权股数6,853,800股,占比5.2740%;回避股数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8,894,354股,占比84.4721%;反对股数7,648,800股,占比8.1896%;弃权股数6,853,800股,占比7.3384%;回避股数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会议由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马喜喜律师、裘若倩律师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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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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