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赤峰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通告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公安局 关于联合开展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打非治违” 工作成果,规范市场运营秩序,切实保障2026年“中秋” “十一”长假期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安全平稳有序,持续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出行服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自9月28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深化联动执法管控,重拳整治非法营运乱象

两部门聚焦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高峰时段, 统筹配置联合执法力量,根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状况动态调整执法布控点位、整治频次。行动坚持常态化巡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整治相结合,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本次专项行动将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资质,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及网约车平台为未取得“双证”车辆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对联合执法过程中查处或移送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已经实施处罚的车辆通过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并录入相关信用信息平台。

公安部门同步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严查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执法秩序保障、 违法证据固定、治安风险协同处置工作。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依法依规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两局将严格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闭环查办案件,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当事人予以处罚,提升执法公信力。

对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市交通运输局将及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社会进行公示,让违法违规经营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畅通全民监督渠道,从严规范举报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据实举报非法营运及扰乱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线索。对核查属实的线索,相关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

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干扰执法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

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黑车,拒绝乘坐无安全保障车辆;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守护安全有序、公平规范的道路运输出行环境,为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健康平稳有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来源:赤峰融媒直通政务

编辑:贾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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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9

标签:财经   赤峰市   公安局   专项   交通运输   通告   客运   城区   车辆   中心   市场   秩序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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