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a梁心颐遭起诉发声回应! 唱代表作被控侵权:将争取无罪

记者蔡宜芳/综合报导

艺人Lara(梁心颐)日前因演唱代表作〈What Can I Do〉,遭作词人孙维君提告,与姊姊被北检依违反着作权法起诉。对此,Lara于29日发布声明,澄清YouTube影片仅为推广且未营利,合唱影片则是大陆经纪公司所上传,强调将于审判程序中,争取无罪判决。

Lara日前被作词人孙维君提告。(图/翻摄自Facebook/Lara梁心颐)

Lara在声明中指出,自己受邀在花莲跨年晚会演唱该曲后,将电视台直播片段上传至YouTube,「仅作为推广用途,并未营利,浏览观看次数亦不多。」认为应当符合着作权法合理使用之规定,「本人将于审判程序中向法院详细说明争取无罪判决。」至于2022年与王大文合唱的片段,上传至网站bilibili一事,她则强调是当时大陆经纪公司所为,「并非本人所为,本人将检附相关证据资料向法院说明。」

Lara于29日回应官司风波。(图/翻摄自Facebook/Lara梁心颐)

〈What Can I Do〉是Lara在南拳妈妈时期的经典代表作,但作词人孙维君不满Lara未经授权,将花莲跨年演出与合唱影片分别上传至YouTube及bilibili网站,提告侵害着作财产权。北检调查认为,孙维君指控的多数公开演出已过告诉时效或已授权他人,孙不具告诉权,但涉嫌上传两支影片非法重制的部分,仍将Lara与担任公司负责人的姊姊梁妍熙依违反着作权法起诉。

Lara声明全文:

声明书

关于本人近日因演唱〈What Can I Do〉歌曲遭歌词作者提告,经台地方检察署起诉违反着作权法一事,认为有部分内容须予以澄清:

一、 本人受邀于2015年花莲跨年晚会演唱〈What Can I Do〉歌曲,之后将电视台直播本人演唱〈What Can I Do〉歌曲片段上传至Youtube,仅作为推广用途,并未营利,浏览观看次数亦不多,应符合着作权法合理使用之规定,本人将于审判程序中向法院详细说明争取无罪判决。

二、 2022年与歌手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歌曲后,上传至内地地区bilibili网站,系由当时本人内地经纪公司所上传的宣传内容,并非本人所为,本人将检附相关证据资料向法院说明。

以上说明,请各界关心本人之媒体先进知悉,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与理解。

梁心颐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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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1

标签:娱乐   代表作   无罪   着作   花莲   词人   合唱   法院   影片   判决   片段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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