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迫内地旅行团购物,香港一导游及两家旅行社被吊销牌照

香港旅游业监管局(简称“香港旅监局”)7日发布,经调查发现,涉事持牌旅行代理商分别于2026年2月及4月接待内地入境旅行团旅客期间,未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团友不受威迫购物;涉事导游更对有关团友作出威胁言论,威迫其购物。


资料图。来源:香港旅游业监管局宣传短片截图


根据香港《旅游业条例》(第634章),香港旅监局对持牌人采取纪律制裁,撤销帼名旅游有限公司、伯爵旅行社有限公司两间旅行代理商及导游孙观英牌照。

根据香港《旅游业条例》,所有持牌导游、领队及旅行社及于“入境旅行团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下的注册商店,均须恪守牌照条件和服务承诺。持牌人有责任确保旅行团参与者不会因骚扰、威迫或不当影响而被迫进入或留在任何商店,亦不得在购物行程中或其他情况下被威迫购物。如发现有关情况,持牌人有责任尽力制止。

本次行动是香港旅监局继今年4月及6月撤销一间旅行社和两名导游的牌照,并在8月暂停一间注册商店注册30日后,再次就威迫购物采取的执法行动。

香港旅监局重申,违反牌照条件为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旅行代理商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导游或领队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一年。作为监管机构,香港旅监局对威迫购物及损害香港旅游业声誉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此类不良行为。

香港旅监局表示,国庆黄金周假期将至,将联同其他执法部门加紧巡查,严格执行香港《旅游业条例》的规定,全力保障访港旅客权益,维护香港旅游业的声誉。

香港旅监局再次提醒旅客,如遇不公平对待,包括威迫购物行为,可即时联系香港旅监局或直接寻求香港警方协助。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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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09

标签:旅游   旅行团   香港   牌照   导游   旅行社   内地   旅游业   商店   旅客   代理商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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