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气到怒点两杯茉莉奶白,结果喝不完,准备分给同事,结果发现他们人手一杯,就连保洁阿姨都边拖地边喝。
这是把买不起LV的气撒茉莉奶白身上了?可劲造吧,也不知道茉莉奶白能不能抗过去这次风波。
商标侵权纠纷,可大可小,纵使是连锁品牌,但1000万的赔偿也会肉疼,这得卖多少杯奶茶才能回本,消费者得摄入多少糖?才能帮茉莉奶白填平这个坑?
最近类似的事情不少,前阵子就有“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当时这件事就掀起了民众的各种不满。而且舆论更是一边倾斜,斜到大家都觉得LV是在无理取闹。

而本次LV能胜的一个主要原因,有点搞笑:茉莉奶白全国门店多,大规模使用相关图形,侵权规模大。茉莉奶白:活该我火?
但就如网友说的:谁会在喝茉莉奶白的时候联想到LV啊?我TM只有穷的时候才会想起我买不起LV。但可惜的是,这个事情“不要你觉得,LV要它觉得”。在版权问题上,LV确实一告一个准,准到我都怀疑LV这几年是不是销量不好,要靠这个方式贴补家用了?
所以,即便现在完网都在“抱打不平”,但专业人士都表示翻盘几率很小,茉莉奶白的图案与LV过于相似,侵权事实清晰。而且很多人都说茉莉奶白在2024年3月就曾申请该图形商标,但因与LV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此后申请也均处于“驳回复审”或“无效”状态,但茉莉奶白仍将其作为核心视觉元素大规模商用,这就有明知故犯的嫌疑。
茉莉奶白服肯定是不服的,但目前也没办法,LV有理有据,还能咋办?多数媒体呼吁大家:理性看待,不要让情绪“站队”。但很难,天平已经倾向,有人说这是“弱者思维,谁弱谁有理”。
但我觉得,你单靠一个叶子就要茉莉奶白赔偿上千万,这个有点过了。
这事让我想起之前的一个新闻:一个从楼上掉下来的矿泉水瓶,砸坏了陈女士家田里的几棵辣椒苗。最后陈女士胜诉,全体业主赔偿陈女士1元,陈女士未提起上诉。
所以很多时候,法与情是可以共存的。有些人看似咄咄逼人,大家下意识觉得他是想讹一笔,但也许人家就只是需要一个道歉,要一个“理”。如果LV这次胜诉,只要求茉莉奶茶赔偿1元,要求整改下架,风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
更不会有人翻出历史,觉得LV一个借鉴了东方传统纹样的西方品牌,通过现代商标制度,垄断一个公共文化符号的使用权。中国唐代的宝相花、敦煌壁画、苏州园林地砖,甚至新石器时代的柿蒂纹都高度相似。这些纹样在中国已存在上千年,难道也侵权你们的LV?

甚至农村里面的公厕,都有类似的标志,你咋不告?有个博主锐评:它们只是没有心情告厕所,如果他们有心情,厕所也得输。
这起诉讼的双方实力是有差距的,也许存在人们对“弱者”的同情,但我觉得大多数人是明智的,首先茉莉奶白没有把自己的奶茶杯、奶茶袋做成包包,没有把LV包包的花纹全部刻到奶茶杯上面,跟没有说:喝茉莉奶茶,奶茶界的LV。如果不是LV把告茉莉奶白告上热搜,我是真不会把他们联想到一起,即便要联想,按价格和体量,怎么也轮不上茉莉奶白吧?
我们守法,也支持保护原创,但说实话:LV这么告,你的口碑一定不好!
就酱,拜了个拜。
#LV #茉莉奶白
更新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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