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立足二连浩特口岸区位优势,提高我市对国内各地游客吸引力,降低游客出游成本,激活中蒙边境旅游市场活力,扩大跨境旅游规模,提升口岸旅游开放水平,推动边境旅游常态化、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开展中蒙边境旅游游客招徕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实施期限
本次补贴活动实施期限为2026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或财政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二、补贴对象
通过我市与蒙古国10家地接企业正式签约的7家具备边境游资质旅行社报名、参团,并使用边境旅游证件完成边境一日游行程的普通游客。
三、补贴标准及落地方式
(一)补贴标准
按100元/人次标准直接补贴游客,实行游客参团立减、现场让利模式。
(二)落地方式
游客在7家指定旅行社报名参团时,直接在团费中一次性抵扣100元,缴纳抵扣后的差额费用即可。
旅行社先行垫付惠民差价,待行程结束、审核通过后,由财政资金据实拨付至旅行社对公账户。
四、限定条件
1. 仅限二连浩特—扎门乌德中蒙边境一日游线路;
2. 必须通过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7家本地签约合规旅行社参团报名;
3. 导游、领队、司机不纳入游客补贴范围;
4. 同一游客在同一活动周期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五、价格管控要求
1. 所有补贴线路实行统一报备售价,旅行社必须提前将线路报价、服务标准报送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备案;
2. 严禁先涨价、后补贴以抵消惠民政策;
3. 严禁拆分团期、虚增人数、变相套取补贴资金。
六、申报审核流程
(一)团队事前报备。旅行社须在团队出发前至少1个工作日,完整填报《中蒙边境旅游行程确认单》,通过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公共服务监管科完成备案。
(二)团队事后申报。团队完成行程返程后5个工作日内,旅行社将全套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全套申报材料包括:
1. 《中蒙边境旅游行程确认单》(中蒙双方旅行社签字盖章,仅限扎门乌德一日游);
2. 《中国公民边境旅游团队名单表》第三联,须加盖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入境验讫章,信息填报完整;
3. 《游客团费补贴让利确认证明》(游客本人签字);
4. 全部游客旅游意外险投保凭证;
5. 《旅行社招徕补贴申报承诺书》;
6. 旅行社营业执照、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完整,严禁涂改伪造;材料不齐的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补正,旅行社需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贴申报。
(三)两级审核
1. 初审:核查申报材料完整性、旅行社资质有效性、事前报备履行情况、线路报价备案情况;
2. 复核:通过台账比对、随机电话回访游客等方式,核验团队出入境真实性、补贴团费让利落实情况、销售报价合规性,形成正式审核意见。
(四)公示及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补贴申领名单及金额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旅行社对公账户。
七、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置
1. 申报旅行社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积极配合文旅、审计等部门核查回访工作。
2. 违规行为界定。下列行为认定为补贴活动违规行为:
(1)虚报游客人数、伪造出入境凭证、虚构团队行程、篡改申报材料套取财政补贴;
(2)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未将补贴全额抵扣游客团费;
(3)未履行报价报备程序,借补贴政策抬高产品售价;
(4)拒绝、阻挠主管部门核查回访,隐瞒真实经营情况;
(5)其他违反本公告的行为。
3. 违规处置措施。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全部已拨付补贴资金;取消该旅行社当年及次年度补贴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旅游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诈骗财政资金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补贴资金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八、附则
本公告由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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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连浩特文旅微信公众号)
更新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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