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四)调整阴阳
1. 概念
所谓调整阴阳,是针对机体阴阳偏盛偏衰的变化,采取损其有余,补其不足的原则,使阴阳恢复于相对的平衡状态。从根本上讲,人体患病是阴阳间协调平衡遭到破坏,出现了偏盛偏衰的结果:故调整阴阳,“以平为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根本法则。
2. 应用
(1)损其有余:损其有余,又称损其偏盛,是指阴或阳的一方偏盛有余的病证,应当用“实则泻之”的方法来治疗。
①抑其阳盛:“阳盛则热”所致的实热证,应用清泻阳热,“治热以寒”的法则治疗。
②损其阴盛:对“阴盛则寒”所致的实寒证,应当温散阴寒,“治寒以热”,用“寒者热之”的法则治疗。
由于阴阳是互根的,“阴盛则阳病”,“阳盛则阴病”。在阴阳偏盛的病变中,如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以扶阳或滋阴之法。
(2)补其不足:补其不足,是指对于阴阳偏衰的病证,采用“虚则补之”的方法予以治疗的原则。病有阴虚、阳虚、阴阳两虚之分,其治则有滋阴、补阳、阴阳双补之别。
①阳病治阴,阴病治阳:阳病治阴适于阴虚之证,阴病治阳适用于阳虚之候。“阴虚则热”所出现的虚热证,采用“阳病治阴”的原则,滋阴以制阳亢。“阳虚则寒”所出现的虚寒证,采用“阴病治阳”的原则,阴虚者补阴,阳虚者补阳,以平为期。
②阳中求阴,阴中求阳:根据阴阳互根的理论,临床上治疗阴虚证时,在滋阴剂中适当佐以补阳药,即所谓“阳中求阴”。治疗阳虚证时,在助阳剂中,适当佐以滋阴药,即谓“阴中求阳”。因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故临床上治疗血虚证时,在补血剂中常佐以补气药;治疗气虚证时,在补气剂中也常佐以补血药。
③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互根的,所以阴虚可累及阳,阳虚可累及阴,从而出现阴阳两虚的病证,治疗时当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辨证的总纲,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都可用阴阳失调加以概括。因此从广义来讲,解表攻里、升清降浊、补虚泻实、调理气血等治疗方法,都属于调整阴阳的范围。
(五)调和气血
1. 概念
人之生以气血为本,人之病无不伤及气血。所以,“治病之要诀,在明气血”(《医林改错》)。所谓调和气血,是根据气和血的不足及其各自功能的异常,以及气血互用的失常等病理变化,采取“有余泻之,不足补之”的原则,使气顺血和,气血协调。它是中医治疗疾病的重要原则,适于气血失调之候。
2. 应用
气属阳,血属阴。气血的生成与运行,又依赖于脏腑经络的正常生理活动,所以调和气血又须与燮理阴阳、调整脏腑密切结合起来。
(1)气病治则:祖国医学认为,气具有温煦、气化、推动、防御和固摄之功。气之为用,无所不至,一有不调,则无所不病。气有不调之处,即病本所在之处。故治疗时必以调气为要,而调气之法众多,如《读医随笔·升降出入论》所言:“气之亢于上者,抑而降之;陷于下者,升而举之;散于外者,敛而固之;结于内者,流而散之”。推而广之,则寒之、热之,乃至按摩、针灸、饮食等均属于调气之列。
气病之治则,概而言之,即:气虚则补,气滞则疏,气陷则升,气逆则降,气脱则固,气闭则开。
①气虚则补:气虚系指元气亏乏,脏腑功能衰退,抗病能力低下的病理变化。肺主一身之气,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故补气主要是补脾肺之气,而尤以培补中气为重:先天之气,依赖于肾藏精气的生理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先天精气的生理效应。故气虚之极,又要从补肾人手。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二者互根互用,故补气又常与补血相结合:气虚为阳虚之渐,阳虚为气虚之极,故在极度气虚时又当与补阳同用。
补气药易于壅滞,一般情况下,痰湿内盛者,不宜使用,但必要时可补气与化痰、祛湿兼施。又有气虚不运而生胀满者,用塞因塞用法,亦应稍佐理气之品。
②气滞则疏:气滞即气机郁滞不畅。多因情志失调,或痰湿食积、瘀血等停聚于内,影响气的流通,导致局部或全身的气机不畅,从而引起某些脏腑、经络的功能障碍。故云:“气血冲和,百病不生,一有佛郁,诸病生焉。故人生诸病,多生于郁”(《丹溪心法》),因为人体的气机升降出入多与肝主疏泄、肺主宣降、脾主升清、胃主降浊,以及小肠大肠的传导功能有关,故气滞多与肺、肝、脾、胃等脏腑功能失调有关。肝主疏泄,调畅气机,若肝失条达,气机郁滞,则肝气为病,所以,气滞之病以肝气郁滞为先。故调气治疗,若兼实邪,当理气行滞。所谓气滞,所以,理气之剂,病证虽名称不同,轻重不一,但总以“通气令调”为期。
因气病或在形躯,或在脏腑,或因寒,或因热,或因虚,或因实之异,故不可一味破气、行气,应根据脏腑经络之寒热虚实而调之。用苦寒泄热而不损胃,用辛温理气而不破气,用滑润濡燥而不滋腻气机,用宣通而不揠苗助长。
药多偏辛香温燥、大剂或久,能耗气、散气和消耗津液,对血虚、阴虚以及火旺等,均当慎用。
③气陷则升:气陷,即气虚升举无力,而反下陷,失于摄纳的一种病理变化。多因禀赋不足,或久病体虚,使脏腑之虚气、津液之统摄等受到损害,当升者不能升,当固者不能固,而导致各种气虚下陷之候。陷者举之,故治当用升提之法。升提法主要用于中气下陷而致的脱肛、胞下垂、脱肛、滑泄不止,以及冲任不固所至崩中漏下、带下、阴挺、胎动不安等。
④气逆则降:气逆是指气机升降失常,脏腑之气逆而上升的病理变化。气逆多见于肺、胃、肝等脏腑。肺气逆则咳嗽胸闷;胃气逆则恶心嗳气;肝气逆则头痛而晕,胸胁胀满甚则昏厥等。《景岳全书·血证》:“降气则痰降,气顺则血和,所谓‘气逆于上……当以顺气为先’(《景岳全书·血证》)。降气又称顺气。气逆为气实,以实为主,……若气降,气降则病自愈,不治自除,不得用降气之品。适用于实证,且宜暂用,不可久图。若因虚而逆者,补其虚而气自降,不得用降气之品。
⑤气脱则固:气脱是气的内守固摄作用过弱,而致气的外越散脱的一种病理变化。多因气虚至极而成。由于体内气血津液遭到严重损耗,以致脏腑的功能衰竭,阴阳失其相互为根之常,因而有脱绝危亡之险。脱有缓急,故临床上有虚脱和暴脱之分。凡汗出亡阳、精滑不禁、泄痢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遗、久嗽亡津者,属于气脱。虚者补之,涩可固脱。故气脱者每于补气固本之中加入收涩之品,以补而涩之。若属暴脱者,固涩无效,应当补阳助阴,使阴固阳潜?固涩法与补法同用,又有兼证之寒热。热者与温法或清法同用。因气属阳,故气脱之治,多温补与固涩同用。
⑥气闭则开:气闭是由于浊邪外阻,或因气郁之极,甚至气的外出亦为所阻,从而出现突然闭厥的病理变化。临床上以突然昏倒,不省人事,或伴有牙关紧闭、主要特征。闭则宜开,因闭需塞而当开,故又称开窍。开窍有温开、凉开之分。气闭有虚实之分,实则邪未减而正未衰,治当开其闭:而虚则为内脱之候,不宜使用开窍之药,当补虚固脱。临床最常见的气闭,以实而闭,而虚则当补虚固脱,应当分清,以免犯虚虚实实之弊。
(2)血病治则:血为水谷之精华,出于中焦,生于脾,宣于肺,统于心,藏于肝,化精于肾,功司濡养、滋润,调和五脏,洒陈六腑,维持着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临床上,血之为病,证有血虚、血瘀、出血、血寒、血热之分。其治疗则有补、行、止、凉之异。
①血虚则补:血虚是指血液不足或血的濡养功能减退的一种病理变化。心主血,肝藏血,脾生血统血,肾精可化而为血,所以血虚多与心肝脾肾有密切关系。气为阳,血为阴,气能生血,血能载气,根据阳生阴长的理论,血虚之重证,于补血方内常配入补气药物,可收补气生血之效。血虚与阴虚常常互为因果,故对血虚而兼有阴虚者常配伍补阴之品,以加强其作用。
补血药多滋腻,可妨碍消化,故对湿滞中焦、脘腹胀满、食少便溏者慎用。如必须应用,则应:与健脾和胃药同用,以免助湿碍脾,影响脾胃之健运。
②血脱则固:下血不止,崩中漏下,诸大出血,皆属血脱,用涩以固脱。凡脱则散而不收,故用酸涩温平品,以敛其耗伤。凡治血脱者,于止涩药中加入气药。如,大失血又当用固脱益气之法。气能行血,血能载气,所以血脱必然导致气脱,即气随血脱,并非单纯的血脱,甚则阴竭阳脱,出现亡阳亡阴之危候。
③血瘀则行:血瘀是指血液运行迟缓和不流畅的病理状态。“血实者宜决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瘀者行之,总以祛瘀为要。祛瘀又称消瘀:在具体运用活血化瘀法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辨证精确:运用活血化瘀法,除正确地掌握瘀血的诊断指征外,还必须分清其病位之表里脏腑经络、病性之寒热、病势之或虚或实,方能收到预期效果。如活血化瘀虽是治瘀血证的总则,但瘀血有轻重缓急之分。故活血化瘀又有“和血行瘀”、“活血化瘀”、“破血逐瘀”之别。一般来说,应根据瘀血程度的轻重,分别按和血行瘀、活血化瘀、破血逐瘀三法之序,先轻后重。切勿不分轻重,动辄破瘀攻逐,虽能取快于一时,但瘀去而正伤。
掌握药性:活血化瘀疗法的作用是通过具有活血化瘀功效的药物和方剂来体现的。因此,必须掌握药物的特性。其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是中医治病的基本原则,因之,血瘀之因有寒热之分。“血受寒则凝结成块”、“血受热则煎熬成块”(《医林改错》)。因此,要根据药物之寒热温凉分别选用。其二,活血化瘀药物除具有通行血脉、调畅血气、祛除瘀滞的共同功效外,每味药还可兼有行气、养血、凉血、止血、消症、通络、利水、疗伤、?肖痈等不同作用:其三,某些活血化瘀药物,对疾病或病变部位具有敏感性。如消症除痞之三棱,莪术、阿魏,治疗肿块之黄药子、刘寄奴,瘀血在上部用川芎,下部用牛膝,瘀血人心用郁金,在肝用泽兰等等。掌握这些药性,选药组方可恰到好处。
熟悉配伍:血瘀往往是由多种原因而引起的,所以活血化瘀必须根据辨证的结果,视具体情况配合其他疗法,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功效。临床常用的配伍有:理气行气、补气益气,补血养血、止血消症、凉血温经、清热解毒等等。
④血寒则温:血寒是指寒邪侵袭经络,气血流行不畅,或素体阳虚,虚寒内生,而致气血凝滞而言,以寒痛为其临床特征。以温经散寒药通经活络,和和血行血之品相配伍。
⑤血热则凉:血热是脏腑火热炽盛,热迫血分,或外感温热邪气侵入血分的一种病理变化,以出血和热象为临床特征。热者寒之,故血热多选用清热凉血和凉血止血之品治之: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所以应用凉血止血和清热凉血等寒凉药物,要中病即止,不可过剂。出血而有明显瘀滞者,不宜一味大剂寒凉止血.必要时配合活血行血药,旨在避免留瘀之患。热盛必伤阴,除配伍有养阴作用的清热凉血和凉血止血之品外,亦可加入养阴之药。
⑥出血则止:凡血液不循常道,上溢于口鼻,下出于二阴,或溢于肌肤者,统称为出血:出血宜止血。正确地运用止血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分清出血的原因和性质:出血的原因大多与火和气有关。“血动之由,惟火惟气耳”(《景岳全书·血证》):气为血帅,血随气行,或火旺而气逆血溢,或寒凝而气滞血瘀,亦有气虚挟寒者,但出血以属热者为多。此外,内有瘀血,血脉阻滞,流行不畅,导致血不循经,亦可发生出血。出血之病机以气为主,贯通寒热虚实。
止血还必须分清出血的部位,因为咳血、衄血、吐血、便血、尿血、阴道出血,不仅有寒热虚实之异,而且所累脏腑也不尽一致。因此,止血必须辨证施治,切勿一味止血,即“见血休治血”之谓,忌用大剂寒凉或固涩:出血虽以属热者为多。但血证初起,应禁用大剂凉血止血,寒凉药亦不可久用,以防止瘀血内停,损伤脾阳,脾愈伤则血愈不归经。更忌单纯用收涩止血之品,对出血而兼血瘀证尤须如此,切勿“闭门留寇”,关于炭剂止血的应用:炭剂止血是中医治疗出血的重要措施。素有“红遇黑则止”之说,但不能凡见出血,不分病之虚实、药之寒热,皆炒炭投之。
使用炭剂止血的一般规律是:实火证之出血,须苦寒之药以直折其火,热清则血自宁。虚热火旺之出血,宜滋阴清热降火,用甘寒、咸寒以滋阴清热,炭剂焦苦有伤津耗液之虞,故不宜使用炭剂,出血之虚寒者,当用温热之晶,而寒凉药则不相宜。若寒热错杂,虚实并见之失血,用药宜寒热兼顾,虚实并进,止血之剂不论寒药与热药,均可炒炭而用。临床用炭剂止血,须权衡利弊,正确使用才能体现炭剂止血之妙用。
(3)气血同病治则:气非血不和,血非气不运,气属阳,血属阴,一阴一阳,互相维系。由于气血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生理上相互依存,病理上常相互影响,终致气血同病。气对血有温煦、化生、推动、统摄作用。气虚无以生化必致血虚,推动、温煦之功减弱。
更新时间: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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