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测验教师的法律知识

我认为,教师学习法律的目标,是知法,后守法,而不是研究新旧法律的异同,更不应该把新旧法律拿来对比作为考点。这是一种阻碍普及新法的导向。在2006年8月19日开考的公共科目中,有一考点为新的义务教育法和旧的义务教育法相比较的题目。这一题目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执政能力,亟需加强。我们调考得目标是使我县教育更好地发展,而不是选取研究法律的专家或研究员。教师要与时俱进,教师的言行要符合当前政策、法律和法规,所以测验一个教师的法律素养,应选取案例,让参测者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度进行判断是最好地方式。如小学一二年级布置家庭作业;形而上学的“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让学生回家自省,班主任认为可以了才能回班上课等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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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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