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考第二天

今天,是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电子政务学习班的学员来得比昨天少,下午,仅有5、6个人上机。
班主任说,给我们上课的老师要到市上参考,因此原计划的下周学习将提前。
据我所知,电教馆至少还有一位,将要参加这次考试!
竞争激烈!
愿我县教育腾飞,但如果考调教师的指挥棒,仅指教师记忆,那么将会给教师传递出墨守陈规、教条主义的工作作风。学习就是囫囵吞枣,只求半解。
我认为:法律知识,重在运用,而不在原原本本地记忆法律条文。所以,考一个人的法律素养,最好地办法就是提出身边的事,让考生仅仅判断是对是不对,就达到了普法、守法的目的了。如,学校处罚学生,给学生罚款,可以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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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日志   网友日志   墨守陈规   记忆   教条主义   目的   囫囵吞枣   原原本本   指挥棒   法律条文   学习班   法律知识   我县   素养   电子政务   所知   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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