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钢琴音乐作品的二元性探究

音乐自律与他律之争,迄今未能取得普遍共识,各研究者均把复杂与多元的音乐现象及其背后本质问题简单地归入到二元对立状态。这些研究者所得出的结论或多或少有理性成分存焉,然则整体把握明显不足。实际上,音乐现象虽然包含了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却是多个层次相互交融的,本质上非常复杂,对立的论证手段显然无法得到终极认知。对于音乐理论中自律和他律的有关问题,必然要站在差异化的层面进行审视,比如说审美主体、比如说审美对象,再比如说社会属性等等。

1 音乐自律论与自然属性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共性,其联系也普遍而密切,但是因为有矛盾特殊性原理的存在,使得每一件音乐作品也都具有了构成元素和表达方式等的巨大差异。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音乐本身是没有情感和精神的,它的情感和精神是对音乐创作者情感和精神的反馈,而当音乐作品产生以后,也可以唤起欣赏者的情感。而无论是创作者还是欣赏者,基于音乐所形成的特定感受,可以谓之为音乐情感,其中创作者的音乐情感对于音乐风格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比如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该作品柔美高雅、略带感伤,全曲的三个乐章不中断接连演奏,是创作者在当时自创的方法,也是出于避免自身浪漫情愫被切断的考虑,较好地展现出门德尔松本人师法古典派传统而又敢于创新的作风。俗话说,艺术源于生活,这句话对于音乐作品的形成过程来说同样合适,然而这种观点只是表明了作品形成的一个方面,若是把它绝对化,就会失去对音乐自律性的关照。

音乐就是音乐,虽然它和现实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忽视其惟一和个性的东西。这是因为对于音乐来讲,它是有灵性的,现实生活并非能够给予它全部,艺术理论习惯于把艺术和生活作过于紧密的联系,是并不恰当的。即便是从欣赏的角度来说,自律欣赏强调了纯感觉与纯情感方面,并不易和生活内容产生关联,更加侧重于身心的体悟。对于自律欣赏来说,更加接近于品尝佳肴、身体运动,获得的是生理上的快感。匈牙利作曲家弗朗兹李斯特曾经说过:情感是在音乐创作与欣赏过程中独立存在的,它之所以能够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所依赖的并非情节的媒介,也非思想的纽带。

从欣赏者角度来看,音乐可以分成两种类型,其一是不足以带动受者思考的纯欣赏音乐,其二是足以带动受者思考的内涵音乐,而无论哪种音乐,对于创作者来说,都需要自律论的支持,虽然后者表现的可能更加明显一点,这是音乐自然属性的集中体现。当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音乐不但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也不能偏离社会属性,可是音乐的社会属性仅仅是一种可能,是对自然属性的延续,或者可以说,这种社会属性的可能性,需要自然属性的支持才能实现。

2 音乐他律论与社会属性

对于音乐的整体来讲,它是一个体系,而非一个孤独存在的事物,它有音响实体,同时也依赖于欣赏者的感受。从这个意义上讲,包括西方钢琴作品在内的音乐,既有直接的自律性,也有间接的他律性,相对于直接情感感受来说,欣赏者会从音乐中体会到相应的人生经验、社会生活、宗教历史等等联想。这种联想既是音乐赋予的,也是由音乐引发出来的,亦即平常所讲的音乐他律性。实际上,虽然我们前面提到,音乐诞生的基础更加依赖于其自然属性方面的自律,然而一旦开始进入到创作阶段,作品就会由于创作者、欣赏者的人化,使之同政治、生活、信仰等外在事物加以联系,从而表现出明显的他律现象。这是由于,人这种生物,具有非常强的功利性特点,较习惯于站在自身角度对周围事物进行观察分析,其中探索生活中各类事物的关联俨然是一种本能,这种本能导致了音乐呈现上的诸多外部联系特质,从这个层面上分析,视他律性与自律性为相等重要的本质,便非常合乎情理了。阿诺尔德勋伯格在其所著《风格与思想》一书里面提到:自己借助十二音的方法进行钢琴音乐创作时,思想性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在传统时代,声音所放射出的思想是创作者的内在本质,是近于无意识的,而在如今,思想渗透进入音乐,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创作者将更多地考虑到自己与音乐的关系、自己与欣赏者的关系,乃至自己与周围生活的关系。按照勋伯格的说法,音乐的历史越向前发展,他律性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完全承认这样的说法,但是却应当认识到:起码他律性是不能被忽视的。

对音乐他律性的研究,需要注意两项内容,其一是作品所表现出的时代性特点、地域性特点等,比如在中世纪,甚至到了巴罗克时期,钢琴音乐作品附属于宗教,而这之后,浪漫主义音乐则试图挣脱宗教的罗网,更愿意表现出人的情感、人的个性,音乐创作者将音乐同社会、生活、历史、文化产生更紧密的联系。其二是作品体现出了音乐创作主体的心理、视角、审美能力,和自律性不同的是,这种体现是客观的、理性的,而不是前面提到自律性的那种无意识融入。

从欣赏者角度来看,当欣赏者置心灵于音乐作品中,比如将自己沉浸到一部思想境界深远的交响曲作品中时,心灵将被其打动,这个时候他所听到和看到的,将不仅仅是创作者、表演者一个人的声与像,与此同时,它也可以更加直观而清晰地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并从而发现自己和世界存在的价值。比如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交响曲,不但让现在的我们了解了贝多芬本人,同时也在他的音乐作品中体会到了时代的变迁,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所拥有的无穷精神力量,而这,便是他律论所重点着意的地方。

3 自律与他律二元性的对立和统一

3.1 二元性的对立

不管是哪种观念的付诸实现,自律与他律二元观都明确了音乐创作者的创作思维对音乐文化的重要影响,对于西方各国钢琴音乐人来说,也均能够在民族民间音乐中寻找创作灵感。因此,音乐文化的随时改变,会同时受到两方面因素所影响,其一是社会的、政治的、时代的因素;其二是音乐人自身的创作观念因素。在西方音乐史的表述中,对于产生巨大影响力的作曲家是极为推崇的,十分认可其在音乐演变中所占据的地位,另外,民间音乐对于整个音乐发展也担当着创作基石的角色。由此可以说,自律与他律二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协调一致的。可是这二者又存在着主客观的区别,它们前者承认了音乐对人的反映,而后者则侧重于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也就是其本身的魅力。

3.2 二元性的统一

应当承认西方钢琴音乐作品自律与他律两种观念的主导地位在不同阶段是各有侧重的,也就是二者共同构成了音乐形式的多样性,这是二者同构关系的外在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律与他律是高度统一的。而若想追求音乐的本质,研究音乐到底是什么,它所反映的又是什么,同样应当以统一观念付诸实现。具体到西方钢琴音乐艺术,可以知道,它的发展演变自然也是自律与他律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产物,纵观西方钢琴音乐史,自律与他律至少有数次达到完美的既统一又对峙状态。比如在肖邦的音乐作品中,这种统一和谐便得到了具体的呈现,从一方面来说,肖邦以其天才创作并发展了多种钢琴音乐体裁,像叙事曲、诙谐曲、波兰舞曲等等,由体裁的开拓之广泛,我们能够知道,肖邦是有意识地在音乐作品中融入了自己的思想,思想的融入导致了音乐手法的崭新变化,它的音乐作品也由此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肖邦也在其音乐作品中尝试了更加丰富的内容。通过肖邦的音乐作品,我们似乎可以感受到整个波兰,看到波兰的民间戏剧,了解那里的生活,看到鲜活的骑士风貌和民族性格,似乎面对着优美的抒情诗。在不同类型的节奏,以及相应的音调里面,可以听到当地人的心声、真挚的情感。按照俄国音乐研究专家别林斯基的说法:肖帮的脉搏在他的音乐里跳动,而他周围的生活也在随之跳动。另外,肖邦的创作风格也将其思想较好地展现出来,他和他所师法的莫扎特、巴赫等人一样,力争达到思想与形式、内容的完美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成功的西方钢琴音乐创作者,已经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处理好了音乐作品自律与他律二元性问题。他们在音乐实践中,向来没有失去分寸感,而感到困惑的,恰恰是我们这些稚嫩的聆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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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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