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金融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路径

衡阳市是湖南省的第二大城市,也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和交通枢纽,主市区内分布有华新高新技术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以及正在大力招商引资建设的综合保税区和衡阳科学城等一系列工业园区,在大力引进和培育富士康、特变电工、衡钢等大型企业的同时,衡阳市还特别注重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据衡阳市中小企业局网统计数据,衡阳市中小微企业户数己达到两万多户,其中中小微工业企业户数共计六千余户,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成为衡阳市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其缓解了劳动力供求矛盾,从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中小微企业是市场发动机,但是在衡阳市深化改革,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诸多要素也在逐步显现。

一、民间金融对接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中小微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民间资本是指国内全部非国有投资资本和非外商投资资本。两者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促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政策法规方而的调整,二者进一步深化结合,成为当前刺激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1.融资难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近年来,在各级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衡阳市把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在习主席四个全而重要思想的引导下,在破除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下大力出狠劲,衡阳的中小微企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也证明了衡阳工作的及时和有力。在认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衡阳市各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还是存在经营方式粗放、科技创新较弱、品牌效应不强、市场开拓不足等一系列的问题,其中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问题。银行贷款通过率低,证券市场门槛太高,内部造血能力有限,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明确指出,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2.民间资本运行效率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大大推进了国富民富,同时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据衡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406.17亿元。如此巨大的民间资金是衡阳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有力佐证,但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巨大的民间资金,如何有效抵御贬值风险,继而实现增值,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当前的民间资本运行情况来看,民间资金的运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运行效益不高,2014年衡阳居民储蓄存款1722.01亿元,但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开展的专题调研显示:贷款总量占GDP比重偏低。衡阳市金融办一季度金融形势分析报告指出,全市银行存贷比低于50.2%,从这个角度来看民间资金运行并不是很充分,民间资本综合运行效益也不高。二是抗风险能力不强,民间资金随着市场而自主变化,灵活性较大,存在严重的盲目性,加之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民间资金抵御风险能力极差,储蓄贬值风险依然很大。三是促进实体经济不力,近年来,实体经济的利润率越来越薄,巨量民间资本参与实体经济的意愿不高,对实体经济促进效果不佳。

3.民间金融平台制度建设发展较大

为了促进民间资本对接中小微企业发展,从而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途径,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中央下大力进行顶层设计,破解体制机制上的束缚。国务院办公厅在2010年就发布了《凌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而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金融体制改革明确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地方各级政府也下大力气建立民间资本对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端口,并在实践中逐步细化各项保障性法规制度。衡阳市还结合实际对中介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的设立、运作、风控等法规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

二、民间金融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几个要点

民间资本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是一个全局的、系统的工程,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大家用一种新的思维去丈量、去实践。我国金融市场经过这么多年的与西方接轨和自身的螺旋式的发展,也逐步积累了很多可行的经验和人才,因此我们要敢于把步子迈出的更大一些,创新思维更靠前一点,产生更具有时代意义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方案。

1.严格准入标准

广义的说法,民间金融机构是指除了国家办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外,在城乡出现的民间货币信用组织。笔者认为这个说法过于笼统,针对衡阳金融市场的实际,可以狭义地认为,当前在衡阳市形成规模具有相对实力的民间金融机构只有三种类型:一是融资性担保机构;二是民间金融中介机构;三是民间小贷公司,三者无论是从数量规模上,还是实际使用资金总量上,都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准入制度就显得尤为急迫。笔者认为在己有省市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这三种金融机构还应做以下调整。

2.严格运行程序

衡阳市三种主要类型的民间金融组织在运行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平台交易模式,也就是P2P模式,由民间金融服务中介平台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组成;另一类是小贷模式,也就是单个公司自有资金经营模式。这两种模式是衡阳市民间金融运行中的主干力量,如何让民间金融服务的这两种模式在衡阳市有序、合法、健康的运行下去,更好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是需要各方而认真思考的。在原有运行程序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衡阳市的民间金融行业的这两种主干模式还应在以下方而进行补充。

3.严格监管控制

衡阳市民间金融在实践方而的经验还不是很充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2014年下半年,衡阳市共发生17起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8千多万,涉案人员2200多人,造成多次集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衡阳市的金融市场发展,扰乱了党委政府办公秩序,妨碍了市政运行,很多老百姓也是损失惨重。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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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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