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课标中的“口语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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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新课标中发掘对于口语交际的具体目标、表现形式、训练方式及评价,呼唤口语交际评价的具体化与口语交际的系统化。

关键词:口语交际 口语交际评价

人类社会进入高效率化、高信息化、高社交化以来,对口语交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国家把语言教育作为母语教育的重要目标,美国早在二战时期就把原子弹、美元和演说当作三大战略武器,而当今则把舌头、美元、电脑当作三大战略武器,口语表达被提到第一位。联邦德国的中学德语教科书前言指出:中学德语教学目的就是要指导学生“会读、会说、会写、会交际”。可见古今中外教育界都深刻认识到口语交际能力的高低,是人类智慧文明乃至人类整体素质的直接体现。

一、新课标中的口语交际

在2003年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把必修课的课程目标分成两个部分,“阅读与鉴赏”和“表达与交流”,其中的“交流”,就是指的“口语交际”。在新课标中,分别在七个不同的地方提到口语交际,其重要性可见一般。

由于新课标没有集中对口语交际进行阐述,下面,根据新课标的内容,把其中口语交际的部分抽取出来,解读对口语交际要求:

首先,关于口语交际的定义:

口语交际是在一定的语言情境中相互传递信息、分享信息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的基本手段。(P17)

其次:关于口语交际的目标:

口语交际的目标,在新课标中分为必修课的口语交际目标和选修课的口语交际目标。

必修课的口语交际目标是在两个地方分说的,在新课标的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中,对“表达与交流”提出了九个目标,其中有关“交流”的,也就是有关“口语交际”的有三点要求:

1、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尊重他人,说话文明,仪态大方,善于倾听,敏捷应对。

2、注意口语的特点,能根据不同的交际场合和交际目的,恰当地进行表达。借助语调和语气、表情和手势,增强口语交际的效果。

3、学会演讲,做到观点鲜明,材料充分、生动,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力求有个性和风度。在讨论或辩论中积极主动地发言,恰当地应对和辩驳。朗读文学作品,能准确地把握作品内容,传达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感情倾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P9)

在新课标的第三部分实施建议中,提出“口语交际教学应注重培养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如有自信心、独立见解、相互尊重和理解、谈吐文雅等”。

选修课的课程目标中,把口语交际的目标放在了“语言文字应用”的目标中,要求“在实践活动中增强口头应用的能力,能根据交际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时机和场合,提出话题,敏捷应对,注意表达效果。参加演讲与辩论,学习主持集会、演出等活动”。(P12)

第三,关于口语交际的表现形式:

在新的课程标准中,没有直接表明口语交际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但是,通过对口语交际目标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新课标中,把口语交际能力分为日常说话式(善于倾听、敏捷应对、恰当表达)和公开演讲式两个方面。并主要突出了公开演讲式的口语交际项目,明确提出要“学会演讲”,是“学会”而不是“熟悉”,尤其特别提出了三种口语交际方式:演讲、辩驳、朗读。

在新课标的第三部分实施建议中,又提出了“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研讨会、戏剧表演”等五种方式(P27),应当说,这五种形式只是演讲、辨驳、朗读的另外一种说法罢了。

新课标的附录中,还提供了一些选修课程的举例,其中课程举例七就是演讲与辩论,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讨论若干典型的演讲、辩论案例,从多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其经验和教训,从中获得启示。观摩演讲、辩论活动,感受在演讲、辩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机智与艺术。分析演讲者、辩论者的文化修养、思想深度、应对策略、语言技巧、神态风度等,观察听众的反应,了解演讲者、辩论者表达的效果。

“引导学生平时加强积累,扩大知识面,熟悉一些典范的演讲、辩论案例;提高思想文化修养,增强观察事物的敏锐性和思考问题的深刻性。设计丰富多采的活动,指导学生在每一次活动前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反复实践丰富临场经验,提高语言艺术水平和应变能力。(P33)

第四,关于口语交际的训练方式:

口语交际的训练方式,新课标中提到了两个方面:在课内方面,“应重视指导学生在各种交际实践中提高口语交际能力,选择他们感兴趣的、贴近生活的交际话题,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口语交际教学,而不必过多传授口语交际知识。”在课外方面,“还应鼓励学生在各科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锻炼口语交际能力。”(P17)

第五,关于口语交际的评价:

新课标中,对于口语交际的评价有明确的要求:

“口语交际的评价,应考察学生参与口语交际实践活动的态度,能否把握口语交际的基本要求,关于倾听,在交流中捕捉重要的信息,清楚、准确、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P23)

二、“口语交际”新在何处

至200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听”、“说”整合成“口语交际”,确立了“口语交际”的基本理念: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其中,关于“口语交际”的内容和要求有两条:一条是“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另一条是“根据不同场合的需要,恰当机敏地进行口语交际”。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P59)

在2002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对口语交际作了更详细的说明:

“自信地表达,文明得体地交流,善于倾听,敏捷应对。

“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表达简洁明了,力求流畅、生动,体现口语特点。

“能根据不同的交际场合,借助语调、语气和表情、手势,提高口头表达的效果。

“在讨论中能尊重、理解他人,有自己的主见,并能条理清楚地加以陈述。

“具有一定的演讲和辩论能力,力求观点鲜明,理由充分,有风度,有说服力和感染力。(P4)

从说话能力到口语交际,不仅仅是一个词语表述的转变,而是教学重点的转变,课程设置重点的转变。以前的说话能力或听说能力,是附属于写作能力的,比如2000年之前的大纲中,在论述口头表达的意义时说“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在现代生活中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写作能力中论述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高中部分》P6)在能力的训练上,很显然,口语交际更能体现出语文的学科性质,即“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通过口语交际的教学,使语文课程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能力……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

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中对于口语交际的要求与以前的口语交际、说话能力相比,有以下几点明显的不同:

第一:更强调口语交际中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新课标提出了设计课程目标三个方面,即“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交际活动,交际双方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就非常重要。美国语用学家格赖斯在1967年提出了口语交际中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具体的准则: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其中质量准则就是要求说话人的话是真实的,至少他本人认为是真实的,有根据的,不能自相矛盾。真实与否,自然就体现出说话人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新课标中要求“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尊重他人,说话文明,仪态大方”,正是要在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更重视口语交际的实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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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根据不同的交际场合和交际目的,恰当地进行表达。”作为格赖斯合作原则的补充,1983年,英国语言学家利奇提出了礼貌原则,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具体的六条准则:得体、宽容、称赞、谦逊、赞同、同情。根据这六条准则,在口语交际的过程中,不能总是以自己的知识爱好语言习惯为中心,在特定的交际场合,为了交际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要敢于“损己利人”,也就是课标中所说的能“恰当”、“有风度”地进行表达,“恰当”就不一定是自己在第一反应时间内要说的,是经过自己的思维筛选过的,更有利于交际双方进一步发展下去的。

第三:具体提出了口语交际的技巧。

“善于倾听,敏捷应对”、“借助语调和语气、表情和手势,增强口语交际的效果。”新课标中不仅提出了口语交际的目标,更重要的是,也指出了增进口语交际效果的途径,仅仅有说话的能力是不够的,还是说巧,说好,还要“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近距离口语交际的优势,让有声语言(语调和语气)、身体语言(表情和手势)和沟通技巧(倾听和应对)完全融入到口语交际中去。

第四:特别强调了演讲的重要性。

在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四中,关于演讲的文章选择了5篇: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孙中山的《对岭南大学黄花岗纪念会演说词》、帕特里克·亨利的《不自由,毋宁死》和顾拜旦的《奥林匹克精神》,用了20页的篇幅,占整个必修四的五分之一。

在演讲、辩驳、朗读三种交际方式中,很显然,只要做好了演讲一项,那么辩驳与朗读自然不在话下。

第五:在细节中体现个性。

在对辩论的提法上,由讨论,到辩论,再到辩驳,一字之差,“驳”字更强调自我的表达,更强调对自我的信任,更能充分展现自我的个性和风采,符合“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课程基本理念。

三、新课标中口语交际中的两点不足:

首先没有表明表达与交流的关系。

在新课标中,把表达定位为写作,而把交流定位为口语交际。那么,口语交际与写作的关系是什么呢?课标中没有明确示出。倒是在95年的大纲中说的明白:“指导学生口述见闻、说明事理、发表意见等,不仅可以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对提高书面表达能力也有促进作用。”(P6)“我手写我口”,没有一定的口语交际作基础,就不可能达到新课标中关于表达的要求:“能考虑不同的目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P9)

其次关于口语交际的评价语焉不详。

“口语交际的评价,应考察学生参与口语交际实践活动的态度,能否把握口语交际的基本要求,善于倾听,在交流中捕捉重要的信息,清楚、准确、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P24(第三部分 实施建议 必修课程的评价)

课标中提出“态度”、“基本要求”都是泛泛的概念,在具体的教学中,很难具有可操作性,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中,对于口语交际的评价也避而不谈,除了引用了课标中的原文外,未做任何解释。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列举出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公立学校的课程标准中对高中学生需要掌握的关于如何进行讨论的听说技巧的内容,以资借鉴:

1、 关于讨论,每个学生需要掌握如下技巧:

* 问与讨论话题相关的清楚的问题

* 对与讨论话题相关的信息和观点作出反应

* 去听并领会别人对这个话题的贡献

* 以适当的语音#语调参与讨论,以鼓励平等参与

* 促进全组成员参与

* 介绍与讨论话题相关的!能促进整个组讨论的信息、想法和观点,来丰富本组的讨论

* 在必要的时候做出解释和总结

2、 参与小组讨论和大组讨论及陈述性发言,每个学生需要掌握如下技巧:

* 促使每个成员发言

* 选择并介绍一个关于此次任务的口头材料

* 组织见面会

* 参加一个正式的见面会(如为了找工作或上大学等)

*围绕一个特定的话题组织和参与一个非正式的辩论

*运用评估指南(国家关于问题讨论会和主持人的规定)去评估小组或大组讨论(例如电视上关于贵族的讨论)

――转引自《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7期P7-8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美国的教学内容实用性,可操作性很强,更能从每个学生的角度去考虑教学的内容,有利于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相反,我们的口语交际内容显得零碎、笼统而缺乏系统性。在教学中,无法进行具体的内容评价。急需把口语交际课程标准的具体化,建构一套适合我国学生需要的独立、细致、完整的口语交际评价系统.

参考书目:

1、《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4月第一版

2、《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 秦训刚 蒋红森主编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10月第一版

3、《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高中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5年6月第3版

4、《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2年4月第1版

5、《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7期 韩浩《从“小组讨论”到口语交际教学》P4-5

6、《无锡教育学院学报》第22卷第3期2002年9月 杜军红《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及其在教学中的运用》P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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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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