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假币滋扰的特点、成因和对策研究

一、当前假币滋生滋扰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国家对制贩假币犯罪活动一直保持着打击堵截的高压态势,在打击制、贩卖假货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新《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实施对制裁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开展了大规模的经常性反假货币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假币犯罪分子制假贩假手段的不断升级,反假货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假币犯罪的主要特点是:

1.假币犯罪趋于集团化,重、特大案件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版本的假人民币形式多样、层出不穷,作案手段升级,种类繁多。假币违法犯罪不断升级并趋于集团化,一些地区假币重、特大案件不断增加。2013 年2 月,广东公安机关公布了803特大假币案件,成功侦破10 年来首个假币胶片版源案,缴获成品、半成品假人民币2.1 亿元。2014 年6 月,广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造假币案件,收缴假币9000 多万元。

2.制假技术不断更新,假币种类有所增加。目前发现的使用激光照排、电子分色制版、胶版印刷等现代技术和设备制作假币,速度快、产量大,已成为不法分子惯用的造假手段,并且使用了最常用的防伪技术,伪造了水印、安全线等防伪特征,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3.假币蔓延速度加快,范围扩大。目前,我国境内假币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地区虽然集中在广东、河南等省区,但目前,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假币案件发生。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扩大,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我国发现的假外币也在增长。据新华网报道,我国的假币犯罪仍处于一个高位运行的状态,收缴的假币以大面额为主,小面额假币有增长之势。

4.假币犯罪活动由城市逐步转向了农村以及城市边缘地区。随着我国反假货币宣传和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居民反假意识不断提高,加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的收缩,使得广大农村地区缺少反假币宣传主体,不法分子售假、贩假、使用假币的行为逐渐向现金使用量大而防范意识和打击力量较为薄弱农村以及城市边缘地区转移。

二、成因分析

1.假币犯罪的高利润、低风险是假币犯罪猖獗的内在原因。贩卖、使用假币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刺激着一些人铤而走险。假币犯罪和其他犯罪相比,风险较小。贩卖假币活动往往行动隐蔽,难以被发现。在使用假币过程中即使被识破,对方也往往只是要求予以更换,很少报案。假币犯罪即使被查获,也往往只能是抓住多少处罚多少,对以往的犯罪难以查清处罚,假币犯罪人所受的处罚往往较轻。

2.反假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的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再加之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费用大,使得偏远山区的反假货币宣传很难深入。部分群众受骗后,想到的是如何花出去,而不是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助长了假币的流通。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有关制裁假币犯罪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对制贩假币组织者和协助、纵容、包庇犯罪的惩治力度不够,对流通领域假币犯罪的量刑标准也相对偏低,不足以对假币犯罪行为产生应有的震慑效能。

4.电子化货币使用范围不广。多数居民的日常货币收支都是现金收付,银行支付结算和三票一卡使用率偏低,这就为假币的大量使用周转提供了客观可能,为假币流通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三、相关建议

1.充分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反假货币工作的合力。健全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形成反假合力,从严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行为。金融机构应认真做好营业窗口的反假货币工作,做好本单位营业窗口一线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认真解决因窗口人员轮岗频繁导致反假货币能力降低的问题和假币收缴不作为的问题。在开展好本单位岗位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反假货币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宣传普及方面的支持。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所应利用自身的反假货币优势,在发展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上发挥作用。

2.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提高防范假币、抵制假币的能力。反假货币宣传工作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重点性宣传相结合,加强反假服务与银行柜台宣传相结合,法制宣传与传授货币防伪常识相结合。一是把握地区差别。在假币犯罪重点地区,突出法制警示教育,发动群众与假币犯罪作斗争,减少假币犯罪;在广大农村和经济欠发达的县域,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伪意识和识别能力,减少假币危害。二是把握城乡差别。在城镇,要注重营造气氛,突出媒体宣传;在农村,要充分发挥乡村反假工作网络作用,走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和手把手的宣传。三是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坚持城市不放松,重点在农村的工作思路,加强日常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现代化传播工具,采取各种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送反假货币常识下乡和进社区活动,深入城市社区街道和农村乡镇,通过张贴宣传品、发放宣传材料等,丰富反假货币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3. 抓好城市社区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及农村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坚持着眼在基层、发展靠群众,紧紧依靠社区组织、村委会、农贸市场、商家店铺等,使反假货币宣传站(点)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切实实现作用持久、管理有序、农民群众切实受益和宣传到位、防范有效、打击有力的农村、城市反假货币宣传网络体系。同时,切实加强反假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反假业务技能,在培训内容上,要从简单的、基本性的人民币防伪特征、假币识别方法等内容向如何主动识假、防假以及打击假币犯罪的技能扩展。通过这两个网络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反假货币的宣传内容深入人心,达到真正普及大众,全民反假、防假的社会效果。

4.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打击力度。建议适时修改完善人民币反假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反假货币工作更有可操作性。建议修订完善《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界定不清的条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建议有关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保持对贩卖假币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对典型制假、贩假犯罪分子依法从严处理,增强打击效果。

5.完善奖励办法,调动反假币积极性。一是商业银行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设立反假币奖励基金,以保护临柜人员收缴假币的积极性;二是改变人民银行奖励金只对单位不对个人的做法,对破获假币的有功人员建议由人民银行直接奖励,充分调动反假工作的积极性;三是鉴于当前制贩假币都是跨区域作案,地方财政对于此类案件应拔付专项经费,以保证公安办案经费充足;四是可参照发达国家做法,专门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举报贩卖假币和使用假币的人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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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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