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这事啊,回答不了这四个问题,联合调查也白搭!

重庆燃气这事,看似总经理下台,公司也表示赔偿用户,联合调查组也已经进入调查,据笔者看,有几个问题还是需要认真对待。

一、联合调查组为何只有市级单位组成?

说白了,这就是孩子在外面惹事,家长得调查下自己的孩子,意思是我们凑一块商量下,事已至此,我们如何能够既保住“家长”的颜面?又让广大民众能够接受,这是得聚一块好好商量商量。真正把纳税大户处理了,将来有什么好处?

再者,背后的赫赫有名的央企华润集团(排名51位,产值近千亿),不能因为这件事,让整个集团名声受损,股票大跌,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个调查组还接不住这个盘。

重庆燃气这事已经涉及到民生,出现大规模的问题,已经很可能是监守自盗及合同诈骗罪。引发了相当恶劣的影响,真正想处理的方法是,把以上调查组各单位换成“国”字标签。

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就从本质上决定了结果,不了了之于国,于重庆都有利,只有于老百姓无所谓。

二、到底要赔偿多少?如何赔偿?

这个要把重庆燃气尽量多少气,然后卖了多少气,都要公开数据,必然是出现严重的倒挂。比如说我进了100方气,卖出了230方,那130方气就是该赔偿的。

如何赔偿?如果只赔偿那些发现问题的,那么没有举报的,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气表有问题的,那么就还是冤大头。

三、燃气表到底有没有问题?

这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出现那么多家庭超支,利润都增长了11倍。如果是仅仅是抄错了,那是很难蒙混过关的,那么高的工资,员工们都眼拙吗

如果表有问题,那么是那个厂生产的?谁负责进的货?谁来接受、安装使用的?这些都需要检查和出结果的。如果厂家的表不合格,有瑕疵,那么又是如何通过国家质监局验收合格出售的?还有多少地市的多少居民还在使用这些不合格,只会跑快的燃气表?这个不是国家质量监督局该出面吗?

四、重庆燃气到底有没有涉及到刑事犯罪?

事情已经发酵到如此地步,很难收场,有律师表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单位,最有可能构成的是《合同诈骗罪》,那就需要有相关的公检法机关介入。

公民偷一方气,就判个5年有期,公司大规模违约,却仅仅是办理个“仅退款”(跟拼dd学的吗?)是最大的不公平。犯罪的成本太低太低了。

静待结果吧,希望我言而不中!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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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燃气   华润   监守自盗   诈骗罪   调查组   重庆   民众   家长   合同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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