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病,全称为“慢性病门诊报销”,主要是指医保对长期患有某些慢性疾病的病人的门诊治疗费用的额外报销。门诊慢病包括很多种,例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等。
要申请慢病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的慢病认定标准,并经过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和鉴定;
2,参加了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商业医疗保险;
3,需要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资料(包括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到本人选定的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或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每个病种,每年均可以享受1000到3000元额度的门诊报销额度。
具体报销额度以及报销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规定来确定。比如糖尿病就是三千元额度,如果不够用还可以申请糖尿病并发症的门诊慢病报销也是三千元额度。
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同样可以享受新增门诊特病待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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