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两成!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刚刚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将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

应支付不低于

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应支付不低于

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


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

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

抵押物价值的80%


该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在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2024年3月11日


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综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天津市   首付   天津   交易价格   公积金贷款   住房   有效期   贷款   职工   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   家庭   中心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