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周某1与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简称:羊群工作室)等不当得利纠纷二审判决书公开。
据悉,该工作室为郑爽投资的公司。
文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周某3系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制片人,通过周某1认识了郑爽一方。其后,周某3代表《倩女幽魂》摄制组与周某1签订制片人聘用协议,周某1的酬金为100万元。
本案中,羊群工作室向周某1指定的公司转账750万元,周某1扣留了其中的650万元。周某1主张扣留的650万元为其居间费。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就周某1扣留的650万元羊群工作室已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清偿,故周某1的扣款行为与羊群工作室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一审查明事实,郑某一方实际收取的片酬约为1.5625亿元。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周某1退还羊群工作室演出费用650万元及利息。周某1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报道
2021年,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来源 | 红星新闻
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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