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

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取个快递,要跑四五个驿站,碰到高峰还会拥堵,碰到关门还可能误事;没有任何通知,快递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甚至直接被签收;被擅自放快递柜的快递超时还要多付保管费;快递不仅不送货上门,快递驿站还以直接退货威胁消费者。

3月1日,快递新规就要正式施行,其中包裹未经同意放驿站或其他代收点最高可罚款3万元。

(视频评论截图)

关于快递是否一定要送上门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早就有了。有规定却无法落实,重要原因是缺乏监管,企业管理不精细、服务不规范。一边是快递量大,一边是人手不足,导致派件效率低。

据江南都市报消息,目前除了顺丰、京东等少数快递公司在收取较高快递费用的情况下,基本实现送货上门,“四通一达”等快递公司,一件快递费用通常只有一元多,有的甚至在一元以下,这才实现了几乎全网包邮和“价廉物美”的网购体验。互相消耗式的竞争,带来的规模经济也是带水分的。

快递新规不但明确将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和快件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列为违规行为,而且明确了由邮政部门进行监管和处罚。可见,在快递价格战之下,违规的代价是很重的。

也有人担忧,“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那么,快递费是否会因此上涨?如果真的每件快递都要送货上门,那还会有“9块9包邮”吗?

当然,不是所有的快递都一定要送上门,把“最后一公里”送到位,还是应该把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消费者,不论是送到家里、驿站或快递柜等,提前约定好,让派件质量让各方满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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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标签:选择权   保管费   快递   消费者   快件   江南   送货上门   驿站   费用   更多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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