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张艺谋江郎才尽了吗?-我看《第二十条》的碎想

碎想之一:张艺谋江郎才尽了吗?

第一次看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红高粱》时,我还是一个刚工作几年的小伙子,现在我已经退休,张艺谋的电影依然是我的最爱。

其实,他在导演电影之前,已经在电影摄影和电影表演方面崭露头角,第一次出手便获大奖:1984年在电影《一个和八个》中首次担任摄影师便获得中国电影优秀摄影师奖,两年后的1986年他主演的第一部电影《老井》又获得百花奖、金鸡奖和东京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奖——用今天的话来说,是连获三个“影帝称号”。但是,当时一般的人未必能够预料,这位影帝,将成为中国电影的一个巨人。

1987年他执导的第一部电影《红高粱》获中国首个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再次“一出手便获大奖”。从那以后,张艺谋逐步走向了中国电影艺术的巅峰。

当然,对他不是没有争议,比如直到现在还有人说他的电影专拍中国人的丑陋以取悦于西方人,所以获奖。当然,这种声音越来越小了,因为他几十年的作品摆在那里,稍微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会有公正的判断。

但有的批评我是同意的,他也拍过一些让人失望的作品,比如《长城》等作品;另外,他有一些古装片所反映出来的历史观,我也是不同意的。

有人曾经仅仅凭张艺谋几部不那么成功的作品,痛心疾首地断定:“张艺谋江郎才尽了!”

但是,人无完人,就像从来就没有常胜将军一样,同样也没有只有精品没有次品的艺术家。就凭张艺谋拍过《秋菊打官司》《我的父亲母亲》《金陵十三钗》《悬崖之上》《归来》《活着》《一秒钟》(排名随机)等电影,尤其是后三部,在我们写“文革”二字都担心成为敏感词被封杀的时候,他却极有分寸地在银幕上展示了那段岁月。就凭这一点讲,我就要向张艺谋致以崇高的敬意。

何况,还有《第二十条》。

碎想之二:有多少韩明还在沉沦中?

我不是专业的影评家,但从一个普通观众的角度,我可以体会到这部电影的一些匠心独运之处。

电影巧妙地将三个故事交织在一起。当然,三个故事在影片中的分量有区别,王永强案是主线,小韩和张贵生是次线。但三个故事互相影响和牵制,共同推动主情节向前发展,直至高潮。

这明明是一部主题严肃甚至有些沉重的电影,却充满轻喜剧的色调。一些别有意味的细节,一些不动声色却让观众忍俊不禁的对话,甚至一些稍纵即逝的轻微表情……都使这部电影充满娱乐性。

但对于电影中的人物来说,置身于事件的漩涡中心,他们却毫无娱乐之感,特别是中心人物韩明。

他从小县城到市里挂职,理想就是正式留在市检察院,因此说话小心,处事谨慎,讨好同事,奉承上级成了他每天的生活细节:帮领导开车门、按电梯,甚至在晚上还请领导吃烧烤,总之,他窝囊而卑微,却深谙人情世故,善搞人际关系,因而精明圆滑,把厚黑学运用得炉火纯青,但这就恰恰是真实生活中被许多人欣赏的“情商高”。

我说韩明毫无娱乐之感,是因为他自以为人情练达的时候,自己并不快乐,相反他很郁闷,很憋屈。他之所以不幸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无论他看起来多么“厚黑”,其良心未泯,正义犹存,内心深处甚至还有几分追求真善美的纯真,有几分为底层百姓发声的勇气。

这份善良的纯真和正义的勇气,时时处处与现实发生冲撞,所以他的内心常常是纠结和痛苦的。两个韩明在他内心深处搏斗,也撕扯着他的心,但正义的韩明终于战胜了世故的韩明,于是有了听证会上震撼每一位观众心灵的呐喊——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

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里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关于韩明突然“变”得正气凛然起来,影片中有许多铺垫,比如张贵生上访路上突然死亡,还有郝秀萍跳楼等等,不少观众对此已经有详细的分析,我不再重复。我只想指出一点,韩明在大学时代就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人,面对猥亵吕玲玲的学长,他挺身而出,毫不手软,即便影响分配也不肯让步。这是他生命的精神底色。

只是踏入社会,进入职场,他才变得圆滑世故起来,内心追求正义的底色渐渐淡化,但从来没有褪去,这是后来正义的血性重新在他身上激情燃烧的根本原因。他用自己的选择完美地诠释了一句台词——

永远真诚且勇敢,任何人失去我都不是我的遗憾。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当初纯真勇敢的“韩明”到了职场便沉沦了,内心的善良正直被社会吞噬殆尽,片甲不留,精神彻底麻木,在这个社会左右逢源、长袖善舞,越活越滋润。

于是,这个世界也就越来越令人失望。

碎想之三:何时唤醒沉睡的“第四十条”?

韩明的儿子见义勇为,把霸凌者的鼻梁打骨折了,韩明夫妇息事宁人,要儿子去给霸凌者道歉。在车上儿子问:“爸,我制止霸凌错了吗?我错哪儿了?”

在听证会上,韩明说到这事时,说:“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知道错哪儿。那法律错了吗?我也不知道。”

看到这里,我在问自己,作为一个教师,如果制止霸凌的学生被报复,却还要向恶者低头道歉,我会怎么向正义的学生解释?如果学生问我:“李老师,我制止霸凌错了吗?难道遇上有人霸凌同学,我得装作没看见,才是对的吗?”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韩雨辰这样有正义感的孩子并不多。因为家长往往会教育孩子:“不关你的事,你去管,你傻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师呢,往往教育学生:“要报告老师,由老师解决。”

如果校园里有同学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旁边的同学究竟该不该管,该怎样管?这真是一个两难问题。

我觉得关键是要判断是不是霸凌。

“霸凌”这个词来自国外学者,我小时候是没有听说过“霸凌”这个词的,与之相似的意思往往用“大欺小”来表述。这个词最早来自挪威学者Dan Olweus,他于1978年提出“霸凌(bullying)”一词,将其界定为一个学生长期、频繁地处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中。我认为将“bullying”中译为“霸凌”,是翻译得最好的英文词之一。在中文里,“霸”有称霸、霸占、仗势横行等意思;“凌”有凌犯、欺负之意。

校园出现的学生之间的冲突是否都是霸凌?不可一概而论。霸凌的特点是冲突双方力量的不对等,而且是强势的一方反复持续地欺负弱势的一方。

有了这个基本的概念,那么一般孩子之间的打架,不应该视为霸凌。两个孩子一起玩儿,玩着玩着因为某种偶然因素而闹崩了,你推我一下,我搡你一下,你给我一拳,我给你一脚,最后抱成一团在地上打滚,双方都鼻青脸肿。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孩子成长过程中难免的人际冲突。

对这种打架,旁边的同学应该劝和,既不应该起哄以推波助澜,也不应该出手以“见义勇为”。这种纠纷还是应该由老师来调节、教育和引导。其实,这样的冲突,过不了多久,当事人自己就和解了。若干年后,长大后的他们相见,回忆起当年,不就是一件“童年趣事”吗?

但霸凌则不同,是强势者有预谋、有组织地对弱小者的欺凌。面对这种情况,任何一个学生挺身而出,用语言制止或出手帮助受欺负者,都是正义的。但作为教育者,我们一般不主张通过孩子的“见义勇为”来解决,因为这样不但会让事情复杂化,而且挺身而出的孩子也会面临危险。

最好的办法是报警——如果情况不是特别严重,可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如果情况很严重,则在报告学校的同时也报告派出所警察。将制止霸凌的责任寄托在孩子身上,这是作为教育者的我们的耻辱,也是教育的悲哀!

问题是,像电影中所表现的,韩雨辰用果断的行动制止霸凌,并且把霸凌者打伤了——其实,真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一般的家长都会教育孩子“别那么傻”,那么,学校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韩雨辰。在我们的校园,这样有正义感的孩子不多了;在我们的社会,这样有血性的公民已经很少了。

电影里所反映的情况,是因为没有证人,学校无法了解霸凌真相,其实这恰恰是不真实的,如果学校真的要调查真相,并不困难。那么,如果真相调查清楚后,应该如何处理呢?

按说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有现成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该法所指“严重不良行为”是有明确界定的,其中包括“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不就是霸凌吗?

所以,即使以现行法律而言,制止霸凌行为也是有法可依的。关键是,就像电影中所说《刑法》第二十条是一个沉睡的条款一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第四十条,也是一个沉睡的条款。

现在,是该唤醒的时候了。

碎想之四:还有多少法律无法解决的不公平?

我是满脸泪痕走出电影院的。

电影结尾韩明在听证会上的慷慨陈词,之所以打动了观众,是因为四个字:“公平正义”。

韩明说得很激动,但他的话其实很朴素:“公平正义对老百姓是多么重要。都知道打官司贵打官司难,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个公平正义吗?”

我想到二十多年前同样是张艺谋导演的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普通农妇秋菊为什么要锲而不舍逐级上访最后打官司?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找公家讨个说法”!用比较规范的说法,就是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公正。

可问题是,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生活中,还有相当多的公平正义并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为法律只能管严重妨碍甚至伤害他人的行为,却无法管还没达到法律追究或只属于道德范畴却同样不公的行为。

在看《第二十条》的时候,心里一直很压抑。看到见义勇为的韩雨辰被打还被冤,而且还要去给霸凌者道歉,我很是悲愤!当然,电影还有其他情节,都是在渲染这个社会有多么不公,坏人嚣张,好人受压,黑白不分,正邪颠倒。我知道这是张艺谋在“欲扬先抑”在“蓄势”,他肯定会让电影有一个“大光明”的圆满结尾,否则根本通不过审查。虽然“大光明”的结尾并不一定符合生活的真实,但绝对符合观众的意愿,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果然,电影结尾,正义得到伸张,公平得以实现,所有好人都扬眉吐气,所有坏人都罪有所惩。人们走出电影院时大多眼含热泪,心里阳光灿烂。

然而,生活并不是电影。即使是法律所及的不公,也有许多成了永远的不公,而法律管不了的不公,更是比比皆是——我这里没有夸大其词,估计所有读者都能以自己或自己身边人的经历,为我这“比比皆是”四个字作证。

经过几年辛勤的努力,一个重大课题研究结题了,但结题报告排在第一名的“作者”却从来没有参加研究,但他必须排第一名,因为他是这个单位的一把手领导!这公平吗?当然不公平,但谁都不敢说什么。相反,所有心怀不服的年轻人还得装作心甘情愿的样子说“应该的嘛,领导把握方向,明确思路”之类的奉承话。否则,你就别想继续在单位混了。

一个非编制的临聘教师——所谓“临聘教师”其实就是听起来不那么好听的“代课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同时还上两个班的语文课,还兼一个班的历史教学,同时还在德育处当干事——其实就是打杂。小姑娘二话不说,埋头苦干,成绩还不错。可到了年终,各种奖励或绩效收入仅为正式教师的一半多一点。小姑娘连委屈的表情都不敢做出来,她怕领导知道了她“心怀不满”而解聘她啊!我曾经听有校长说过“喜欢用临聘教师”,问其原因,答曰:“临聘教师好管理,在编教师不容易使唤。”这公平吗?当然不公平,可找谁去?没有法律管一个学校的内部管理。

一位年近五十的中年教师,无论班主任工作,还是教学工作,其能力和效果都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几十年来无论评选先进还是晋升职称总轮不上他,领导给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年轻时说“年轻人不急”“再锻炼锻炼”后来又被教育“不要老想着名利,要追求做一个纯粹的教师”……后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硬伤”,是不会“做人”,无论对领导还是同事,他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说话做事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更不用说吹牛拍马、请客送礼了。因此,他总是不能得到与自己工作贡献所相称的评价、待遇和尊严。有一次和我聊天,他说:“其实,我稍微弯弯腰,应有的名利唾手可得,但我不想改了。为了世俗的名利,而扭曲我的人格,我做不到。我不愿成为让自己都恶心的人!”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扭曲人格才能得到本来就该得到的东西呢?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刚好看了一个小视频,说国内许多有才华的年轻人,因为不肯“敬酒”而失去了许多施展才华的机会,本来可以成为杰出人才的却碌碌无为。这个小视频所说可能有些以偏概全,但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不会敬酒甚至不会为领导开车门的年轻人,的确少了许多发展的机会,这公平吗?

我早就说过,如果好人活得很憋屈,甚至受打压,这个社会就不正常。

碎想之五:假如厅长不鼓掌呢?

许多人都认为,《第二十条》这部电影的逆转源于韩明在听证会上的慷慨陈词,但我认为不是,真正的转折是韩明呐喊后厅长的鼓掌,而且是带头鼓掌——这里之所以要强调“带头鼓掌”,是想说明,由于厅长的鼓掌,带动了全场的鼓掌,于是“共识”便达成了。

这些鼓掌的人都是发自内心认同韩明观点的吗?我想绝大多数人应该是。在韩明发言的时候,他们一定和我一样心潮激荡,有强烈的共鸣。虽然如果厅长没有鼓掌,估计他们多半不会主动鼓掌,但看到厅长一“掌”令下,雷鸣般的掌声便爆发了,这掌声是发自内心的。

但是,听证会上肯定有对韩明观点不以为然的人,比如,在韩明激情发言时,台下第一排坐着的一位人民监督员当即反驳:“你是在用个人的情感挑战法律的权威。”可是当厅长鼓掌后,这位人民监督员也起立鼓掌了——我看得很清楚,虽然他是最后一个起立鼓掌的,而且鼓得很勉强,但毕竟鼓掌了。难道韩明后面的几句话真的就把他的观念转变了吗?恐怕不是。他鼓掌是因为厅长鼓掌了。

问题就来了:假如厅长不鼓掌呢?或者厅长说:“这事要慎重,再研究研究。”如果厅长这样说,下面的人要琢磨好一阵子:厅长的“慎重”是什么意思呢?是要我们依然判当事人防卫过当呢,还是判他正当防卫?这个“研究研究”又是什么意思呢?具体“研究”什么呢?谁来“研究”呢?研究“多久”呢?很多时候,领导的“英明指示”,是很不好让下级“深刻领会”的。

甚至——请允许我再假设一下,如果这次听证会没有请厅长或相关领导参加,那韩明的一番话还算不算数?这次听证会是否有用?

有一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因为厅长一掌定音,于是“山重水复疑无路”立马便“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此前当事人所有的冤枉和观众的憋屈全都一扫而光,所有恶人都得到严惩。

然而,韩明在吕玲玲面前摔的那些判“防卫过当”的卷宗所涉及的案件,就是因为当初没有厅长的鼓掌,便成了错判,而且是永远埋藏在历史中的错判,相关当事人便有了永远无法挽回的悲催的人生。

而如果法律之上还有“厅长的掌声”,那这个厅长等于是现代包青天,那这就不是法律至上了。

从崇拜包青天到相信法律,这是中国老百姓从传统观念转向现代精神的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在我看来,如果张艺谋能够大胆删除厅长等领导参加听证会的细节——其实,领导介入已经不是细节了,而就是展示一场符合程序的听证会,最后也达到同样的效果,则更有意义!

当然咯,如果那样,就不真实了。

2024年2月24日

来源:镇西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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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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