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出台新政策 文化企业“走出去”最高奖励150万元

导报讯(记者黄奕琳)近日,《推进厦门自贸片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正式出台。该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指出,要支持重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文化“走出去”,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等。其中,在支持重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方面,对连续获得商务部、中宣部等部门认定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每个项目再给予10万元奖励。与此同时,对入选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项目的,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叠加30万元奖励。

在支持文化“走出去”方面,由厦门自贸片区企业作为第一制作方的网络视听作品、电视剧、动漫等(游戏、电影除外)在境外销售版权的,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予以奖励,每部作品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50万元。厦门自贸片区企业赴境外举办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对其布展场地费、宣传费等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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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标签:厦门   商务部   文化   企业   境外   文化产业   新政策   政策   项目   国家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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