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国务院介入,严查江西特大火灾,培训班负责人悔不当初

1月26日,国务院成立的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在新余市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调查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通报了调查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客观精准认定责任,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有关火灾原因已经初步查明,那么接下来就是认责、追责了。而在此次重大事故中,责任重大的至少包括了两个部分的人员:一是施工队伍,二是培训机构负责人。

据官方通报,火灾初步查明的原因是负一层冷库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导致起火,火势难以控制,进而引发火灾。

施工动火指的是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会涉及到高温,如果操作不当则可能引发火灾。

因此施工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要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来进行操作。而江西新余这次特大火灾,就是因为施工人员违规施工动火导致的。

该事故造成39人遇难、9人受伤,属于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那么违规动火的人员以及该施工团队的负责人,都要依法为此次事故负责,他们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

虽然起火点在负一层,但真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是在地面二楼培训机构,具体原因网上已经有很多分析文章,无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培训机构无消防通道

负一层发生火灾后,浓烟顺着楼梯涌入一楼、二楼,一楼网吧里的人快速疏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在二楼培训机构上课的学生们则无处可逃,因为没有消防通道,而唯一楼梯口被大火和浓烟封住了,根本过不去。

一位曾在事发楼栋开店的江先生表示,事发楼栋有两家网吧,网吧的人都疏散了,主要是在二楼的培训机构,只有一个楼梯出口,上课的人很难逃生,“培训机构没有消防通道”,有几十人在里面上课!

另据一位因逃课而幸免于难的学生表示,临街网吧右侧是楼梯,楼梯宽度能容纳三四个人并行,连接着二楼和地下室。二楼楼梯左侧是培训机构,右侧堆放了一堆煤,旁边搭了一个火炉。

因此大火产生的浓烟涌入二楼之后,将二楼唯一的逃生通道封死了,上课的学生们根本无法从楼梯下来,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人从阳台上跳下来的原因。

第二,教室门太窄,窗户被封死

除了二楼没有消防通道外,学生们上课的教室也有问题。培训机构有几间大小不同的教室,用来上不同专业的课。事发当日,学生们都在最大的一间教室里上英语课,该教室有60多平米,放置了数排木质桌子和塑料凳子。

上述逃课的学生表示,这间教室有两个出口,一个是位于教室后面的窗户,另一个则是位于讲台旁边的铝合金门。但是后面的窗户常年被窗帘挡着,而且被胶布粘住了,根本就打不开;而讲台旁边的门也很窄,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

也就是说,当时浓烟涌进教室后,学生们是很难快速从门口逃出去的。而在逃生过程中,学生们吸入浓烟后很快就会昏迷甚至窒息死亡,他们逃生的时间非常有限。一位参加救援的群众表示,浓烟呛得眼睛都睁不开,无法呼吸!

所以说,二楼的学生们逃不出来,一方面是因为二楼没有消防通道,学生们无处可逃;另一方面是因为上课教室的门太窄小,学生们还没出来就被浓烟熏得晕倒甚至窒息了。

那么问题来了,培训机构没有消防通道,教室的门又如此窄小,甚至连唯一的小窗户都封住了,这样的培训机构显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国务院成立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并将进行精准定责,那么培训机构负责人肯定是罪责难逃,该培训机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责任人当然要为此次事故负责。

另外,培训机构的开设需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证等,那么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这些证件,又是谁将消防许可证发给培训机构的?

国务院表示要精准定责,那么除了要追究负一层施工人员、二层培训机构负责人等人的责任外,是否也该查一查颁发消防许可证的相关人员,以及对培训机构负有监管义务的人员?

目前已有12名负责人员被控制,相信国家会依法对他们定责,并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

关于上述内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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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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