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



一、参加待遇资格认证人员:

1.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为避免因错过认证周期造成待遇停发,建议一年内至少认证2次,分别在每年1-6月、7-12月期间各认证一次。如果未能及时在资格认证有效期满前完成认证,将会影响待遇领取。

2.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认证周期为30天,每月10日前完成,一年共认证12次,未按要求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将于当月停发待遇。

特别提醒,2023年1-6月进行过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务必于近期进行2024年度资格认证。

二、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1、认证工作采取线上自助认证方式,认证人员或亲属通过下载“内蒙古人社”APP进行认证。如本人无法完成认证的,可由亲属辅助完成认证。

2、“ 内蒙古人社”APP线上认证步骤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内蒙古人社”APP——点击首页——点击左上角图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点击“请选择认证类别”——点击“认证”——按照语音提示作出相应动作进行认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三、 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在手机应用商店里下载“内蒙古人社”手机APP (无需注册,无需登录)

1、打开“内蒙古人社”APP,点击左上角图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2、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点击“请选择认证类别”。

3、点击“认证”

4、按类别选择进行认证

5、按手机上方提示做出相应动作

6、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

来源 / 集宁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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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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