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辽宁医保、养老、丧葬费,又有新变化,提前了解!

2024年1月起,辽宁省的医疗保险、养老金、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迎来新变化。事关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钱袋子,提前了解!

一、辽宁沈阳调整最低医保缴费年限

2023年12月27日,沈阳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逐步调整男性参保人员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

政策调整以后,主要有以下1个变化和1个问题,值得关注:

1个变化:男性和女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发生变化。过去,男性和女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相同。改革以后,男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延长,女性保持不变(仍为25年)。

1个问题:男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是逐年延长,过渡期为5年,每满1年,延长1年。

简单来说:男性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将从25年逐步调整至30年,女性不变(25年)。

比如:2024年,为26年;2028年,为30年。

二、辽宁沈阳启动实施门诊共济改革

与其他地区相比,辽宁沈阳启动门诊共济改革,相对较晚,说是“最后1个地区”,也不过分。

2023年12月24日,沈阳市医保局发布了《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改革以后,主要有以下4个变化,值得关注:

1.一个自然年内的门诊报销金额最高可以达到1.2万元。

2.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

3.在职职工划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单位缴费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每月80元。

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5.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比例10%的统一调整为6.8%,缴费期间不划入个人账户。

简单来说:门诊报销范围扩大、比例和金额提高了;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变少了。

三、辽宁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2023年11月27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23]9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标准如下:

1.申领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满1年的参保人员。

2.申领条件:参保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申领丧葬费。

3.申领标准:以上年末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基数,一次性可以申领12个月。

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去世后,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上年末辽宁省基础养老金*12。

这也标志着:在辽宁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与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样,去世以后,也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了。虽然在申领标准上有所差别,但是毕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也是一件好事!

今日要点总结

1.沈阳调整男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从25年(2023年标准)延长至30年(2028年标准)。女性最低医保缴费年限暂时不变(25年)。

2.沈阳启动实施门诊共济改革:门诊报销范围扩大、比例和金额提高了;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变少了。比如:退休人员每月划账金额为80元。

3.辽宁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以上年末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基数,一次性可以申领12个月。

关于辽宁省医保、养老、丧葬费等政策变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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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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