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被地震“摧毁”,欠银行的钱还要还吗?答案让人难以接受

近年来,可以说是天灾人祸不断发生,比如说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鲁甸地震、庐山地震、甘肃地震,伴随着泥石流、洪水、火灾等等,一系列的不幸时有发生,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始终都是渺小的。

每次灾情一发生,我们国家也是紧急启动第一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救援,全国各地的热心群众更是纷纷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这些都体现出了我们国人团结友爱、自强不息、患难与共的精神。

每当灾害发生以后,各类房子坍塌,交通受阻,通讯受损,断水、断电,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

这就引发我们深思,如果是自己家的楼房受损和倒塌,有政府帮扶,那么,如果是在城里买的商品房受损或者倒塌了,每个月都还在偿还贷款,以后还需不需要继续支付房贷呢?

众所周知,我们老百姓生活一辈子,辛辛苦苦打工挣钱无非就是为了买房、买车,生儿育女,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且,按照现在的国情,基本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子全部款项,而是选择通过在银行贷款,先完成个首付,然后每个月按照利息规定进行偿还。

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如果发生了地震,房子受损或者倒塌,我们不能有效使用和居住了,还该承担偿还责任吗?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品房的性质。

首先我们的产权人也就是我们买房子的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商品房是根据国家相关房地产部门批准和经过正规法律程序鉴定的,依法可进行售卖。

而我们通过在银行贷款,和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是在银行借的钱,在开发商手中买的房子,钱是银行的,房子是开发商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此,我们购买房子的主人,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始终是我们自己的财产了,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都必须偿还。

打个比方,我们借别人的钱去买一瓶水,如果水不小心倒掉了,那么,我们还是该承担自己的责任,把钱还给借我们的人,只能怪自己倒霉,你不可能去找商家赔偿吧,这逻辑上就是这么回事。

所以说,即便遭遇了地震、泥石流等,房子遭受损坏或者倒塌,都还需要继续偿还贷款。

这里也分为几种情况

一、房子倒塌,人没在了。

这种情况银行会根据房子的主人剩下的子女或者亲戚朋友等进行偿还,或者看遇难者所拥有银行卡有没有存款,还有遗留的资产进行评估售卖,抵押银行的贷款,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了,找当事人找不到了。

二、房子倒塌,人还在。

这种情况当然是毫无疑问需要进行偿还,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最起码人没有出事,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生命只有一次,更是无价的,所以应该庆幸,毕竟冤有头,债有主,该还的还是要还。

三、房子倒塌,人没了,也找不到任何联系人、任何存款和资产了。

这就属实没有办法了,毕竟人死如灯灭,尘归尘、土归土,草枯灰也尽,你找不到人了,也没有任何存款或者遗留的资产了,更没有什么联系人了,银行就只能启动备用预案,将这些全部注销。

这是不是非常现实和残酷,更没有人性化。不要怕,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房子受损和倒塌我们个人暂时没有能力进行偿还贷款的,我们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和诉求,银行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受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银行也没有权利催缴贷款。必要的时候给予一定延长期和宽限期,也不能给我们打上不良征信和不良记录的标签,但是到了一定时间,还是需要想办法偿还贷款的,这是没办法逃避的事实。

这好像属实有点过分,本来好好的,房子都没有了,还要我们继续偿还贷款,这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换作任何人心里都不会好受。

不过不要害怕,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后,我们国家也会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和补偿,同时全国各地各方爱心人士都会捐款、捐物、捐钱进行救助和帮助,相信情况也相对会比较乐观。

综上所述,灾害无情人有情,铁律无心人有爱,在大自然的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渺小的,任何时候都要珍爱生命,毕竟生命是无价的,而财产是有价的。大家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吗,记得收藏,希望对每一位朋友有所帮助。#文章首发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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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标签:房子   银行   泥石流   自然灾害   商品房   存款   开发商   贷款   答案   发生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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