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件盲盒,买到的是“惊喜”还是“上当”?

“物超所值”?

“抢到就是赚到”?

快递量激增和盲盒经济的结合下

“快递滞留件盲盒”这种“新产品”

可谓兼具了开盲盒的刺激感

和“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诱惑力

资料图

搜索“快递盲盒”“滞留件盲盒”等关键词,各个电商平台都会跳出很多“白菜价”“紧急处理”快递滞留件盲盒的商家。有的滞留件按斤处理,也有的以“麻袋”为单位销售,但无一例外,每家店的商品图封面上都有大字标明“稳赚不赔”“抢到就是赚到”“快来捡漏”等字样。随意点进一家店铺,可以看到有几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可选,而根据每家店铺小到几十,大到一万多的成交量来看,有不少消费者抱着“赌一把”的心态下了单。

随手点进一个商品,评论区内零差评,几乎全是“溢美之词”,不少人表示“大惊喜”,开出手机“赚了”,他们拍的“五公斤(海外原单)”产品价格为170元。

难道快递滞留件盲盒

真的都能拆出“物超所值”的

“大惊喜”?

不少消费者在某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的拆盲盒体验,其中一位消费者称自己购买的20余元的滞留件盲盒里基本全是“牙签”“棉签”之类的东西,根本不值20元。该分享贴下有评论称自己也拍了这家店的产品,这位网友观察到这家店“每次开2天,然后关一阵子,等不能评价的时候又开启。里面都是刷评价”。

同时,根据《中国消费者报》的相关调查,有消费者表示自己购买的125元的10斤盲盒里都是一些门把手、小奶瓶等小物件“几乎没有什么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还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买的298元20斤的盲盒中“很多商品连说明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打着滞留快递旗号销售‘三无’产品”。

那么

滞留件盲盒到底能不能买?

又是否真的能物超所值呢?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首先,如果商家售卖的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不合法!

根据国务院2019年3月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损、倒卖”他人快件,有上述行为的或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构成犯罪。经营者违反该条规定的也将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对于滞留的无人接收的快递,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其次,滞留件盲盒套路多,上当容易,捡漏难!

快递滞留件热销的当下,不少商家抓住消费者“以小搏大”的心理动歪脑筋,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通过“精心”包装后,打上“海外原单”的标语,“李鬼”摇身变“李逵”,接下来,在商品评论区安排“低价开出数码产品”等表示“物超所值”“大惊喜”的“买家秀”,进而营造出“买到就是赚到”的假象。殊不知,消费者闭眼买的“滞留件盲盒”,是销售者睁着眼打包的“套路礼盒”,消费者拆开盲盒有惊无喜,不仅没“捡漏”反而“上当”。

省消保委呼吁:

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快递运输营业网点及人员的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快递盲盒行为。

电商平台应及时清理平台内贩卖快递盲盒的商家,整顿打着“海外原单”快递盲盒的噱头贩卖廉价地摊小商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省消保委提醒:

经营者需合法经营,多些真诚,少些套路,才能行稳致远。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识别套路和骗局,切忌贪小便宜,最终吃亏上当。如遇线上线下售卖快递滞留件造成自己权益受损的,及时投诉举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转自 江苏省消保委

来源: 江苏新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惊喜   快件   江苏省   套路   快递   消费者   海外   商家   商品   平台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