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去银行取钱,银行柜员问其取款用途 男子不理解,认为柜员刁难,遂要求1次只取1元的行为合适吗?

浙江,一男子去银行取2.5万元时,被银行柜员问取款的用途,男子不理解,遂告诉对方自己坐公交车用。不料柜员没有接受,直言不告诉取款的真实用途,就无法取钱。男子认为被柜员刁难,遂愤怒的要求1次取1元,直至取完为止。

(案例来源:掌握滨州)

李先生(化名)是一名普通的工薪阶层,四十多岁,平日里习惯使用现金,也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和银行打交道。

事发当天,李先生带着银行卡,准取备2.5万元。然而,就是这件再普通不过的业务,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得知李先生的取款要求后,并没有第一时间为李先生办理业务,而是询问李先生取款的用途是什么。

李先生不理解,他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多余,因为在他看来,取款用途应该是客户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向银行透露。于是,他随意地回答说:“我坐公交车用。”

取25000元坐公交?这显然说不过去,银行柜员便要求李先生说明真实用途,否则就无法办理取款业务。

一听对方这么轴,李先生认为被故意刁难,便直接愤怒的表示自己要取1块钱,以后每天都来取1块,不把涉事的柜员开除就绝不善罢甘休。

银行柜员是一位年轻的小姑娘,见到被李先生冤枉,立刻委屈的哭了起来。

李先生见状,不想过多争论,直接说了用途后取钱离开。

事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很显然是银行不讲道理,毕竟钱存在银行,又不代表钱就是银行的。

也有网友称,为什么取款的时候问用途,存款的时候反而不问了呢?

确实,此事具有一定的争议性,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本案应该如何评价呢?

1、根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金融机构将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增加管控,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对于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也就是说,只有5万元以上的存取款业务,才需要询问储户的用途。

本案中,李先生只取2.5万元,可是银行柜员却执意询问,明显超出了上述办法划定的范围。

2、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意思就是说,储户享有存取款自由的权利,商业银行不得无故干涉。

在这个案件里,纵使李先生不告知银行柜员取款的用途,银行柜员也不能限制李先生取款的权利。

3、李先生每次取1元的做法,虽然没有违背法律,但也不符合习惯,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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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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