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这一“点”很重要

毛先生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开了一家奶茶店

生意还不错

他说

看到学校里有不少街电品牌的共享充电宝

他也投放了一台

但已经几个月了

一分钱收入都没有看到



毛先生:七月底的时候,在店里投放了一个共享充电宝。现在问题就是,他当时安装的时候说得很好,说有分成啊,有后台可以看到,可以提现,提现都在手机后台上面。八月份催了一次,九月份催了一次,十月份又催了一次,等于说他一直拖着不给我结算。



毛先生给记者看了街电商家联盟公众号后台

“我的设备”显示有一台

提现记录显示“列表还是空的”

“分成账单”点进去是空白

“可提现金额”显示零元

“合同列表”里有一份

“街电设备合作经营协议”待签约



毛先生:就后台只能看到我的门店信息,什么什么店,然后什么都没有。他今天又把签约的协议发给我了,然后我不准备签约,因为他们的协议合同我不同意。

记者:你没有签协议啊?

毛先生:对,之前就拖着不给我签。要先签协议才能看到后台,才能看到提现。

记者:那你之前没有跟他们说要签协议吗?

毛先生:对,因为我之前第一次弄这种东西,所以不知道要签协议合同什么的。我的理解就是,把后台开通就好了。



毛先生给记者看了

街电发送给他的合作协议确认短信

时间是11月10号

记者来到杭州华星发展大厦的街电办公室

现场只有一位负责人事的员工

毛先生拨打了

与他对接的业务员龚先生的电话



毛先生:这个东西不是说我们没给你开分成,我们分成一直都开了,只是您在后台没有去点击确认(协议)。

记者:那这个后台是要签了合同才能看到账单是吗?

毛先生:对的。我们同事申请了两遍协议,并且我们是有图有证据,外加所有的时间段我们都有,只是商家自己没有点进去看。



毛先生并不接受龚先生的说法

希望能结清款项并且结束合作

后来

街电品牌所属公司竹芒科技的公关人员“小葵花”

联系了记者

并提供了截图

在8月8号和10月7号

街电在后台推送过两次电子合同



竹芒科技公关人员 “小葵花”:这个商户是今年7月31号跟我们签约合作的,但是按照流程,商户是要跟我们签合同,签了合同之后,我们在我们的后台里把这个商户的信息录进去,然后商户就可以正常地提取分成和收益。但是这个商户一直没有签电子合同,所以那个合同过期就会作废。我们这边后台也能看到,合计的话是有133块钱的流水。如果他不能合作的话肯定是提不了现,我们在确定终止合作之后,可以微信转账或者说线下给你支付现金。



记者联系了毛先生

他表示

自己没有收到过前两次的签约提醒

这次的合同也没有签署

之后不打算和街电品牌合作了

至于收益

街电方面已经把133块钱通过微信转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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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4

标签:玉泉   零元   账单   块钱   葵花   后台   协议   合同   记者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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