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人民日报评“物业费收取难”,立场错位,让业主伤心

近日,环球网一则“人民日报关注物业收费难”的消息传遍全网。

拿起消息仔细端详,踌躇再三反复思量,最终本着“鸡毛蒜皮无小事”的栏目宗旨,还是说俩句,一吐为快。

我们没见到人民日报之原文,本观点就环球网转载谈谈个人意见。

首先立场错了,这是我看到文章的第一映象,随着观看文章的逐渐深入,这种映象逐步加深。

文章开篇缘起的站位就是站在物业公司的立场来讨论这一问题,确实不应该,作为如此权威的媒体,为弱者发声这个是最起码的底线,可是这个完全超出个人认知。

物业费是小区运转的重要保障,而物业费“收取难”是一些小区物业面临的一大难题。因物业公司向业主催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纠纷,是最常见的物业纠纷之一。

首先、文章一上来开篇点题,一上来就把关注点放在物业“收费难”,基本立场明显不过,毫不避讳。这一点上作者和业主之间的针锋相对,指责之意跃然纸上。(如下是文章截图)

其次,文章中写到事件缘起是因为河南辉县的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文章中也多次引用各方例证发言,可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各执一词,基层职能部门又冠冕堂皇打太极,甚至还搬出了法学专家。你说他写文章前没有做工作吧,显然也不是,有案例有论据,正反两面看似都很全面,可最大的问题却是“摊大饼”一样,把问题展开却不解决问题,搞和稀泥的套路,各打三十大板,实在是叫人失望透顶。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问题对由来已久,但绝对不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扯皮问题,一针见血核心矛盾就是物业公司没有摆正自己立场,把“物业服务”错当“物业管理”,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就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牛鼻子”。

“物业收费难”显然是一个伪命题,根本就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讨论。

1.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在交房给业主之前就提前招标进来的企业,甚至很多物业公司其实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白手套,只是换了一身马甲而已。他们从来就没有从服务的立场出发,为业主服务,而是前期代表开发商强行交房,后期又成为开发商敛财的工具。

2.由于街道和社区在管理中,人手匮乏的原因,经常让物业公司配合管理,导致物业公司承担起了很大一部分社区的管理职能,长期以来让物业公司变成或者误以为自己成为一个“管理机构”,这种错位是显而易见的,也是物业公司乐在其中的。

3.物业这个概念其实在中国大陆非常短暂,但是由于房地产爆发式的发展,给了物业公司仓皇上马的意味,没有专业管理人员,缺乏服务意识,更缺少服务团队。买房时候的精英美女帅小伙,等交房后秒变大爷大妈低素质。一切向钱看,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沆壑一气,各种骚操作不一而足,不要物业公司的人出来走俩步例证一下,有没有有没有?所以说物业公司不要诉苦,你们没苦可言,即便有泪水,你们那也是鳄鱼的眼泪。

4.业委会,有人讲业委会可以成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沟通的桥梁,是物业公司的监督者,可实际呐?最终业委会不是叛变业主就是当了缩头乌龟。权利是个好东西呀,业委会选举的时候敲锣打鼓喊口号,可成立以后却没有了声音,最终成了站着茅坑不拉屎。几个有志青年站出来,被物业公司用暴力手段一顿吓唬,再也不作为,最可恨的的就是那些心怀鬼胎的家伙,选举前就目的不纯,成立有了一点点权利比物业公司还可恨,大跌眼镜的开始肆无忌惮的霸占小区资源中饱私囊。

5.物业公司和业主没有矛盾,有的就是利益问题,说白就是些:物业公司不愿公开小区广告位、公共用房租赁收入,社区维修费用以次存好,服务人员老弱病残顶替承诺的优质服务,收费时候态度也蛮,收完钱不问不管,漏水堵塞没人管业主自求多福。

自己琢磨一下,物业“收费难”是问题吗?业主是赖皮不讲理吗?业主的情绪和不交物业费都是万般无奈的下下之策,业主除了不交物业费还能有什么办法,可物业公司的招数却多的吓人,小到断水断电,大到使用暴力。弱势群体哪里来的勇气和强势力量硬刚?都是被物业公司给逼着走向了这条路。

媒体朋友们,你们的正义才是社会的底线,才是老百姓发声的途径,你们千万不敢把立场错位,伤了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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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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