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将新建旅游公路!含一条旅游风景道+三条支线!

9月22日,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

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一标段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一标段:大津口段)

二标段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黄前段)

2.2 项目编号:JQ-GC-20230920-02001

一标段:JQ-GC-20230920-02-01

二标段:JQ-GC-20230920-02-02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景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市泰山景区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景区,起自S103济南泰安界,止于泰山御园东泰山景区与泰山区交界处,包含一条旅游风景道路及三条支线,其中旅游风景道全长33.445公里,支线全长6.52公里,配套提升改造沿线驿站1处、观景台7处。

其中大津口段起自栗航水库东侧,止于泰山御园东泰山景区与泰山区交界处,包含旅游风景道16.380公里;玉泉寺支线3.73公里、封禅大典支线2.05公里、小水路支线0.74公里,合计长6.52公里;驿站1处、观景台4处;中桥2座、小桥6座,盖板涵14座、圆管涵10座。

黄前段起自S103济南泰安界,止于栗航水库东侧,包含旅游风景道17.065公里;观景台3处;中桥1座,圆管涵1座。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手续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现状处理);工程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招标控制价:约7975万元;其中,一标段:5046.5万元,二标段:292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本次人员要求:

(1)设计方面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②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2个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2)施工方面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担任过 1 个新(改)建或大(中)修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②拟派施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 1 个新(改)建或大(中)修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业绩。

③拟派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 证)。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设计及施工人员须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1)设计方面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2)施工方面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新(改)建或大(中)修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须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项目信息”相关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信息”“标段信息”“合同信息”“主要工程量”等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设计、施工方面信誉要求

3.4.1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2按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投标人连续三年(2020、2021、2022)需获得一项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数量无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5.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5.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科长

电 话:0538-5369393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谢秀娟

电 话:0538-8221588

地 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C座二楼2006

八、异议及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538-5369188

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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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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