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侨报】
近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3年优质企业安置租金扶持申报指南。扶持按企业新租赁自用面积(不含宿舍等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上限不超过原自用面积(不含宿舍等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每月补贴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据悉,申报企业需为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原因确需搬迁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重点企业(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样本企业)。同时,企业搬迁涉及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项目立项时间需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申报企业在搬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项目及申报本扶持项目时,均为“四上”企业和重点企业,且在龙岗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搬迁满15个月,补贴期限以企业完全搬离原址3个月后且实际产生租金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补贴期限不含免租期。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https://qyfw.lg.gov.cn)在线填写《深圳市龙岗区优质企业安置租金扶持申请书》,并在该平台及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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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鹏编辑: 汪正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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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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