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振文店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振文店,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振文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3MABYYJFQ3M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15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市监振处字〔2023〕57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捌元壹角柒分( 28.17元) 2、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柒拾壹元捌角叁分( 9971.83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99718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81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1
公示截止期2026-09-11
处罚机关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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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新港   吴川市   广东   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   法定代表人   所得   人民币   代码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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