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低于其他地区,养老金全国统筹,还会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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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低于其他地区,养老金全国统筹,还会调整吗?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般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情况外,对于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其中主要针对具有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近年来不少已经办理退休的江苏省退休人员反馈,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区别全国其他地区,同等工龄和缴费档次,远低于其他地区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与此同时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并不与养老金计发基数直接挂钩,而是与1995年及之前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相关联,这样一来导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普遍低于其他地区。

下面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一起来看看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究竟是如何计算的,为什么会低于其他地区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以江苏省和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对比,看看究竟有什么差异。

首先,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依据为:1996年1月1日以后的服役或者工作年限,按此期间其服役或者工作年限、历年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工资、历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推算储存额,并与1995年底前的推算储存额合并,作为确定过渡性养老金的依据。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前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确定。

而推算储存额=1995年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 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 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 12%+1996年以后的利息。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如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确实不与养老金计发基数相挂钩,而是以上述推算储存额和1995年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根据浙江省劳动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即“中人”,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其中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 1997年底前工资平均指数 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 1.4%。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如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其过渡性养老金与退休时当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也就是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相挂钩,区别于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

再次,以同一年参加工作,同等缴费档次的退休人员作为参考,2023年达到60岁办理退休,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分别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

第一,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1983年参加工作,工龄40年,社会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1,2023年达到60岁申请办理退休,1996年之后的工龄为实际缴费年限,对应实际缴费年限为28年,视同缴费年限为12年,可以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含三个方面:

基础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的金额约为:8309 (1+1) 2 40 1%=3324元。

过渡性养老金推算储存额(495.25 12 1 12 12%) (1+6.12%)^28=45120元,对应过渡性养老金每月领取的金额约为:45120 120=37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考虑利息,以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作为参考,对应每月领取的金额约为:8309 1 8% 12 28 139=1607元。

上述三项养老保险待遇合计就为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计约为5307元。

第二,以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1983年参加工作,工龄40年,社会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1,2023年达到60岁申请办理退休,浙江省自1998年起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为25年,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可以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样包含三个部分:

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约为:7437 (1+1) 2 40 1%=2975元。

每月可以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约为:7437 (1+1) 2 15 1.4%=156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考虑利息,以浙江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作为参考,每月可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7437 1 8% 12 25 139=1284元。

以上合计该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约为5821元。

对比上述两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虽然说浙江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低于江苏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但是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明显高于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主要原因在于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区别于浙江省。

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一直反映江苏省过渡性养老待遇低于其他省份的原因。

根据退休人员的反馈,近日不少退休人员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馈过渡性养老金问题,虽然说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确回复,已对退休人员反馈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计发问题进行研究,但是现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全国各地区不能自行出台或调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政策。

这也就意味着,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政策目前是无法进行调整的。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同年参加工作,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档次相同的情况下,因为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政策,导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待遇低于其他地区,但是因为现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目前无法自行出台或者调整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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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标签:过渡性   江苏省   养老金   工龄   浙江省   基数   年限   其他地区   个人账户   待遇   企业   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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