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9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60元,800公里以上110元

9月1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自2023年9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内容为:

一、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3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5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3年9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3年9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来源:中国南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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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附加费   燃油   标准   国内航线   客票   航线   中国   中国南方   距离   航空   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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