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盈周:将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第一名称变更为“妇幼保健院”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 杜鹏)今天(8月17日)上午,陕西省政协举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专家协商会。省政协委员、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杨盈周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建议”为题进行发言。

杨盈周介绍,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供给多元、运转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硬件条件,新、改、扩建并搬入新址妇幼保健机构43个,机构总数达到118个,每个市县区都有一所妇幼保健机构。建成省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37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33个,标准化危重救治转诊网络覆盖全省。建成国家级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专科服务单位11个,国家级和省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26个,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31个。及时制定陕西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人类精子库达到13个,年新鲜及冷冻取卵周期数超7万例。

“虽然全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杨盈周说,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没有得到与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同等力度的投入和支持,仍有部分区县妇幼保健院没有业务用房,个别区县妇幼保健院还存在危房,基础设施设备明显落后,尚有4个设区市(西安、榆林、汉中、延安)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无临床诊疗能力,未达到三级标准,不具备参加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的条件,且有54.21%的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尚未达到二级标准,由于基础设施陈旧及设备人员短缺等问题,难以满足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的妇幼健康服务需求,也不能很好地承担对基层妇幼健康技术指导职能。

为此他建议:各市县政府切实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公共卫生领域中省投资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并从优先保障妇幼、儿童重点人群健康的角度出发,在人才招引和培养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每个市、县有1所标准的妇幼保健机构,以真正发挥出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儿童健康的维护支撑作用。

各地在新建妇幼保健机构时,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8〕313号),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杜绝新建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单一化、片面化,使每个市县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符合标准、功能完备。

目前我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第一名称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加挂“妇幼保健院”牌子。在日常工作和基层调研中发现,群众对“妇幼保健院”牌子认可度很高,对“计划生育服务”相关名称较为抵触,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及我省均已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因此建议省编办对全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名称予以优化调整,将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第一名称变更为“妇幼保健院”,开设临床服务的可加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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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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