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唐山银行基金销售中五项违规行为下的投资风险

河北证监局4月6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唐山银行”)在基金销售中,存在基金推介话术不规范、从事基金推介工作的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五项基金销售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这也给广大基金投资者一个警示。



公告称,2023年3月对唐山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主要存在五项问题。

一是,唐山银行内部相关“营销指引”中对基金推介的话术设计不规范,部分用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属相关规定中所列禁止性行为。

二是,唐山银行部分支行从事基金推介工作的员工和实际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是,唐山银行基金产品准入委员会未包括产品研究人员及合规风控人员。

四是,唐山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合规风控人员未满足独立性和有效性要求,且未按照内部制度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督和现场检查。

五是,唐山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规章进行修改。

最终,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对唐山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2017年1月4日,河北证监局下发《关于核准唐山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3月发布的唐山银行信用评级报告中提到,近年来,唐山银行投资资产逐步向政府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倾斜,收益率较高的非标类资产占比下降,叠加负债端个人定期存款占比偏高,净息差处于同业较低水平,需关注未来盈利水平变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基金销售违规行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对投资者的风险是误导投资,投资风险随时损害投资者利益。

这种违规销售基金行为的背后,反映的是部分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内部管理缺位,不够规范,激励机制逐利化;部分业务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对客户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缺乏;国内对类似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仍不足以形成威慑;另外,投资者教育仍需要加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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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唐山   非标   息差   基金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业务   河北   投资者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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