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修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常德市已完成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修订,并正式发布。

为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稳经济和住房保障作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最新发布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为蓝本,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实践,采用线上征集、线下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经过多轮交流讨论,在充分征求一线工作人员、各部门业务骨干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了对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操作细则的修订与完善。

在贷款业务方面,调高了贷款额度,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降低组合贷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采取组合贷的,首付比例由房屋总价的30%降为20%。在缴存业务方面,首次将村居社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纳入缴存细则,规定村居社区缴交单位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按月缴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缴存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在提取业务方面,放宽提取限制,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均纳入可提取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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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6

标签:常德市   住房公积金   细则   常德   操作   组合   缴交   首付   额度   管理办法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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