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务: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2日电(记者刘忠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12日提醒,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本月底截止,请尚未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尽快按规定办理,以免被加收滞纳金及处罚,影响纳税信用。

据了解,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扣预缴税款基础上“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计算,多退少补”。那么,哪些人需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呢?按照规定,符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需办理汇算。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根据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税且符合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无需办理汇算。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截图)刘忠俊摄

目前,纳税人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可采取自己办、单位办和请人办等3种方式。其中,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最为便捷。

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办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单位办,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等受托人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这种方式办理的纳税人需要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超期办理属于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近期,四川税务将陆续通过手机短信、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拨打电话的方式向纳税人发送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及补税提醒。如收到个税汇算提示短信,请尽快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确实需要补税的,务必在6月30日前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避免对个人纳税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认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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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4

标签:所得   税务   年度   滞纳金   税额   税款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倒计时   单位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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