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原标题:网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近年来,网购投诉占消费者投诉比重越来越大,但网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却存在很多难点。

监管工作存在“三难”

审核不严导致追溯难。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商品进入电商平台必须提交相关质检合格报告。但部分平台片面追求商家入驻数量,对商品质检报告的审核流于形式,对检测项目的要求未能覆盖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全部要素,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另一方面,目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线上产品质量抽查,只能依靠电商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和产品包装标识信息来追溯生产企业,但部分不诚信商家为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提供的可追溯信息往往存在错误、虚假、缺失等问题,甚至使用不符合实际的图片和描述误导消费者。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无法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追溯。

虚拟交易导致取证难。相较于线下实体,线上电商数量大、分布广,商家和货物零散分布,加之网络交易存在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性,网购产品产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难以找到侵权方,监管和维权难度较大。线上交易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调解难度和成本。

制度不全导致追责难。《电子商务法》配套的法律规制体系不完善,导致执法部门对电商主体进行监管时“底气不足”。如当前《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商业模式和网络交易之间的法律界定不清晰。倍受关注的经营主体登记制度,因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除外规定,导致经营主体登记的范围难以确定,而且微商虽被纳入电子商务的范围,但是因不存在交易平台,经营主体登记难以监管和执行,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因为微商没有相关的交易平台且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不具有经营主体身份。监管部门很难依据具体规章制度处罚到人。

建议“两个强化,一个完善”

强化诚信建设。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经营者以及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的相关机构的信用记录,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实现部门之间、线上线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倒逼电商平台落实管理责任,电商从业者诚信经营。

强化协同监管。网络商品质量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商务、海关等多个部门,保障网购产品质量安全,需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强化各地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力度,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运用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构建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的网络商品质量监管格局。

完善法律法规。完善交易程序,确保商家诚信,倒逼商家注重产品质量及其宣传商品说明相符合。一是不断建立更高的产品标准体系以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倒逼制造业升级,以提高有效供给,促进消费。二是不断优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网购市场秩序中痼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让更多的商家专注于提高商品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广告相关方的责任。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罚款是重要手段,但“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往往难以界定,这就需要更为细致的法规来规范引导,尤其是规范品牌营销的相关细节。四是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和网络直播者等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于现实中出现的“有意规避法律处罚举措”,应于法律条文给予规范,并予以严厉打击。五是通过立法合理优化分配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与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和网络直播者之间的举证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

(孙本堂、刘超,作者单位: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安徽省明光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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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标签: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   主体   消费者   信用   商家   电子商务   商品   平台   信息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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